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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发文!《江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来啦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医疗保障局八部门印发了《江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县中提升计划》),一起来看文件全文和政策解读。


江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建设的决策部署,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4号)要求,决定实施江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育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县中发展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人才发展战略,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奠定基础,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根本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大力促进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


2.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县中生源和教师流失比较严重、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稳定县中优质生源,吸引优秀教师在县中长期任教,激发县中办学活力,促进县中持续健康发展。


3.坚持政府主导。明确各地政府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坚持高中教育资源配置向县中倾斜,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加快改善办学条件,着力补齐条件短板。


4.坚持教学改革。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发展素质教育。加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研支撑,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


5.坚持协调发展。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坚持县域和城区高中协调发展。积极扩大县中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办学差距,整体提升县中办学质量。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全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普通高中大班额基本消除。


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全面规范,县中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师资队伍数量质量同步提升;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县中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研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县中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县中办学基础。启动县中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环节,扩充教育资源,有效控制县中大班额大校额,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走班教学需要。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和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优化校舍功能,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二)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使综合素质评价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严格落实招生政策,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提前招生、“掐尖”招生,防止县中生源过度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专题培训,提升校长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保障教师待遇,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多渠道加大县中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


(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等,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促进特色办学,提升教学质量。强化教研支撑,完善区域联合教研、校际联合教研以及基于新技术的信息化教研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研究,开展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创新模式。探索开展课后服务,丰富服务内容。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主要措施


(一)改善县中办学条件


1.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成立县中发展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在制度设计、改革举措、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科学统筹规划,开通县中发展提升“绿色通道”,切实研究解决县中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有效解决师资和校舍等资源不足问题,整体提升办学水平。


2.推进项目建设。通过全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信息管理台账系统,重点督促指导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的县中,对照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推进普通高中项目实施,加强县中办学基础建设,加快补齐短板。推进教育信息化项目实施,加强数字校园建设,着力建设在线课堂、创客教室、虚拟现实(VR)教室等智能学习空间,加强线上优质课程建设,提升教学效率和质量。


3.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对照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完善县中学校建设,更好适应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求。各地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订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确保三年内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要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达到《江西省中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要求,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4.控制大班额大校额。各地要加大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实施力度,统筹本级财力和上级支持的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资金,扩大学位供给,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对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学校视情况适当减少招生计划。各地须结合实际制订大规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二)规范高中招生管理


5.严格招生政策。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对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区,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学位资源。要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不低于7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做到指标到校。要规范自主招生程序,确保公开透明。要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特别是严禁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争抢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


6.严格学籍管理。各地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严格落实同城不转、同层次互转等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为跨年补录学生建立学籍(遇特殊情况,需报省教育厅审批),严禁为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或违规招录的学生建立学籍,严禁普通高中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7.加强日常监管。各地要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传达到位、落实到校。要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监督渠道,特别是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要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规招生现象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


8.强化违规治理。明确招生管理省级统筹责任、设区市主体责任、县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各地要坚持从严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基层反映强烈、举报投诉较多的、违规招生学校,一经核查属实,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工作约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学校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等处分,并在当年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中倒扣分,纳入财政资金分配的管理因素统筹考虑。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依法移送教育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9.建立补充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畅通教师补充机制,鼓励各地优化急需引进高层次、短缺学科教师的招聘方式。探索建立市域或县域范围内普通高中教师“走教”制度,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缓解县中学科教师配备不足和结构性缺员矛盾,满足县中选课走班教学需要。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对学校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10.制订培养计划。严格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扩大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覆盖学校范围和培养规模,吸引优秀人才就读师范专业。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将县中学科教师纳入培养计划,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实施“赣鄱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十四五”期间力争培养教育家型名师400人、名校长100人,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注入新鲜活力。


11.健全激励机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将教师教学述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向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倾斜。科学评价教师教学管理,探索制定适应高考综合改革需求的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定期开展“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等优秀典型选树宣传活动。


12.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县域内教师流动,适应选课走班教学对不同学科教师的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加强“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向县域薄弱地区全覆盖。


13.提升教师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县中校长和教师骨干示范培训,重点提升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大力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培养成果应用推广“种子教师”,推动优秀教学成果本土化,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14.加强教研指导。各地要构建行政部门主导、教研专业支撑、学校主体参与的教研工作格局。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制订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研支撑,积极建立多级联动、多元方式的联合教研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教研和网络教研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


(四)实施托管帮扶工程


15.实施对口帮扶。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实施普通高中捆绑结对发展工程,在市域范围内组织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采用与县域薄弱高中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联合教研等形式,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共享。结对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教研、科研一体化机制,联合制订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集体备课、随班听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等活动,促进县中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推动城乡间、区域间和校际间普通高中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努力办好每一所普通高中。


16.引进高校帮扶。按照自愿组合、相对稳定原则,每所高校附属中学在全省范围内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属高校、地方高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县中托管帮扶工作,与地方协商制定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托管高校在县中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地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和相应保障,支付托管高校一定管理费,托管高校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品牌费”。


17.开展帮扶表彰。通过省级引导、地方支持、双向选择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努力使每个教育基础薄弱县都得到支持,加快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促进城乡高中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18.健全成本分担。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和承担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保障县中建设资金,在经费投入上对县中予以倾斜。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完善普通高中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定期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00元/年的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19.完善学生资助。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镇困难群众学生学杂费、资助新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组织领导


(一)坚持党的领导。各地要加强党的领导,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省级统筹,强化市县两级办学主体责任,深化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解决县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得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要加强县中党的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县中发展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人才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各有关部门把县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开展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做好县中教师补充工作,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自然资源部门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学校建设用地需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建设标准。


(三)强化督导评价。将县中发展提升情况纳入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省教育厅将开展明察暗访和适时调度,定期发布县中发展情况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要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江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解读


一、《县中提升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教育工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县域高中建设”。教育部多次强调要加强县域高中建设,并会同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从招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标准化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重点支持县域高中发展。


二是发展提升县域高中的现实需要。我省县域高中占全省高中学校总数的65%,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具有全局性意义。2018年以来,我省通过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县中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是,一些地方县中发展仍然存在生源和教师流失比较严重、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特别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选课走班,县中办学资源不足问题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加大扶持力度,整体提升县域高中办学水平。


三是推动育人方式改革的内在需要。实施“县中提升计划”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体现。当前,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中还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着力解决县中优质生源和优秀教师过度流失问题,积极改善县中办学条件,推动全面提高县中教育质量,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县中提升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县域和城区高中协调发展。全省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达标率80%,普通高中大班额基本消除,县中教师补充激励机制不断健全,教学教研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县中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办学质量显著提高。


重点任务:提基础、促改革、强队伍、保质量。启动县中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扩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有效控制县中大班额大校额,适应高考综合改革走班教学需要。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校长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联合教研以及基于新技术的信息化教研等工作机制,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三、在进一步改善县中办学条件方面有哪些政策举措?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要求各地成立县中发展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在制度设计、改革举措、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开通县中发展提升“绿色通道”,切实研究解决县中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


二是推进项目建设。重点督促教育基础薄弱地区的县中,对照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项目、教育信息化项目实施,加快补齐县中办学短板,着力建设在线课堂、创客教室、虚拟现实(VR)教室等智能学习空间,加强线上优质课程建设,提升教学效率和质量。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更好适应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求。实施托管帮扶工程,促进县中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三是开展大班额大校额压减行动。要求各地保障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所需资金,扩大学位供给,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对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学校视情况适当减少招生计划。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大规模学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


四、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2021年,我省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这对所有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提出了更高要求、更高标准。为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满足实施选课走班需要,加快改善县中办学条件,《县中提升计划》明确提出要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督促各地科学规划,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订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2025年前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更好适应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求。


二是加强基础建设。要求各地根据国家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对照教育部《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要求,完善县中学校建设,做到不落一县一校,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要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


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要求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五、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有哪些具体实施方式?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提升县中办学水平,《县中提升计划》提出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努力使每个教育基础薄弱县中都得到帮扶。


一是实行对口帮扶。要求以设区市为单位,实施普通高中捆绑结对发展工程,在市域范围内组织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采用与县域薄弱高中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联合教研等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结对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学、教研、科研一体化机制,联合制订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集体备课、随班听课、教学报告会、专题讲座等活动,推动城乡间、区域间和校际间普通高中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努力办好每一所普通高中。


二是建立保障机制。要求有关高校和地方要协商制定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托管高校在县中校长选配、教师招聘、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和相应保障。明确托管高校要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不得收取“品牌费”,地方政府可给予托管高校一定管理费,用于托管工作有关支出。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托管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县中提升计划》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哪些创新举措?


总体来说,提出了教师队伍建设“六个机制”。


一是畅通补充机制。鼓励各地优化急需引进高层次、短缺学科教师的招聘方式。探索建立市域或县域范围内普通高中教师“走教”制度,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缓解县中学科教师配备不足和结构性缺员矛盾,满足县中选课走班教学需要。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二是健全培养机制。严格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扩大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覆盖学校范围和培养规模,吸引优秀人才就读师范专业。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将县中学科教师纳入培养计划,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实施“赣鄱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十四五”期间力争培养教育家型名师400人、名校长100人,为县中教师队伍建设注入新鲜活力。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将教师教学述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分配绩效工资时向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倾斜。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定期开展“感动江西教育年度人物”“新时代学生心中的好老师”等优秀典型选树宣传活动。


四是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县域内教师流动,适应选课走班教学对不同学科教师的需求。加强“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向县域薄弱地区全覆盖。


五是建立教师素质提升机制。从省级层面组织开展县中校长和教师骨干示范培训,重点提升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大力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搭建线上线下交流平台,培养成果应用推广“种子教师”,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六是健全教研指导机制。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制订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研支撑,积极建立多级联动、多元方式的联合教研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教研和网络教研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


七、在县中发展经费保障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


一是加大地方政府投入。督促各地政府切实履行和承担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保障县中建设资金,在经费投入上对县中予以倾斜。


二是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00元/年的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三是定期调整学费标准。结合县中办学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生均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实行普通高中学费调整机制,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县中正常运转。


四是完善学生资助。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镇困难群众学生学杂费、资助新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是探索开展课后服务。提出了“探索开展课后服务,丰富服务内容”。


八、《县中提升计划》对防止县中生源流失提出了哪些措施?


一是严格招生政策。明确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落实均衡生指标到校政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不低于7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同时要求规范自主招生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肃“十个严禁”招生纪律,做到不踩红线、不碰禁区。


二是严格学籍管理。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严格落实同城不转、同层次互转等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为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或违规招录的学生建立学籍,严禁普通高中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健全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畅通监督渠道,特别是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各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违规招生现象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


四是强化违规治理。明确招生管理省级统筹责任、地市主体责任、县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对基层反映强烈、举报电话多、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核查属实,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工作约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核减学校招生计划等处分,并在当年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中倒扣分数,纳入分配财政资金的管理因素统筹考虑。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依法移送教育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九、《县中提升计划》主要特色是什么?


(一)立足发展提升,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县中提升计划》综合考虑了育人方式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在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招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等各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当前我省县中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办学基础薄弱、师资数量和质量亟待加强、经费保障不足等。针对以上问题,《县中提升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如成立县中发展提升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等,凝聚育人方式改革合力,不断提升县中办学水平。


(三)结合江西省情,提出具体落实举措。一是结合我省部分县中办学基础薄弱的实际,要求各地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订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如期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二是结合部分县中教师队伍存在短板的实际,提出要健全教师补充、培养、激励、调整、培训、教研六个机制,既保障县中教师数量,同时也保障教师质量。三是结合县中历史欠债较多、办学保障不足的实际,提出从省级层面调整学费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探索开展课后服务等措施,切实强化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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