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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我省7月至8月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案例211起(附详细清单)
2023年10月15日起
教育部颁布的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
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
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1、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2、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
3、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于10月15日实施后,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不再是违规,而是违法,执法必严。省“双减”办要求各地始终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专项行动,坚持露头就打,不断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