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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研究丨“先辩护”系列六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量刑简析
「 道可特法视界第1739篇原创文章 」
先辩护,即先刑事辩护,也称为前置刑事辩护、提前刑事辩护,是个人或企业为管控刑事风险,在刑事诉讼前依法设立的合规机制或实施的合规行为。
先辩护将预防、辩护二分法,构建为预防、先辩护、辩护三分法,倡导系统辩护,旨在预防、识别和应对刑事风险。先辩护是刑事辩护的理念创新,也是刑事辩护的有益补充。摘 要:
① 多次索贿的;
②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③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④ 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⑤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DOCVIT
作者简介
业务领域: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法、(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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