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研究丨“先辩护”系列七十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刑责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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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辩护,即先刑事辩护,也称为前置刑事辩护、提前刑事辩护,是个人或企业为管控刑事风险,在刑事诉讼前依法设立的合规机制或实施的合规行为。
先辩护将预防、辩护二分法,构建为预防、先辩护、辩护三分法,倡导系统辩护,旨在预防、识别和应对刑事风险。先辩护是刑事辩护的理念创新,也是刑事辩护的有益补充。
摘要:
一、罪名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以上三种贪污贿赂类职务犯罪重点罪名均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中,《刑法》第382条至386条共同对三种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规则做出了基本规定。
①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条例管理的党政人员;
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③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
④ 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中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人员。
特殊的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的人员,如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和承包、租赁国有财产的人员,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中不包括这类“受委托”主体。
① 国有财产;
②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③ 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④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3. 受贿罪
① 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② 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③ 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则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① 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② 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③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3)用途及构罪条件
① 贪污数额较大(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② 贪污数额巨大(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③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④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上量刑标准中的“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① 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② 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③ 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④ 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⑤ 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⑥ 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① 受贿数额较大(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② 受贿数额巨大(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③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④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且根据《贪污贿赂司法解释》第一条到第三条规定,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具有上述贪污罪严重情形的第二项至第六项”“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上量刑标准中的“其他较重情节”“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① 多次索贿的;
② 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③ 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① 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③ 数额巨大(三百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其他严重的情节。
①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②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③ 数额巨大(五百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其他严重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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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道可特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
道可特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业务领域: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法、(先)刑事辩护
邮箱:wangyongjing@dtlawyer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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