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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率先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

2016-08-06 杭州国土


近日,杭州市余杭区依托区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全区现有网格划分及网格力量,在全市率先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


“田长制”实施范围主要为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镇(街)、村(社)和网格,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为本镇(街)的总“田长”,村(社)书记为本行政村(社)的总“田长”,网格内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网格长为网格“田长”。全区共有镇街“田长”40名,村社“田长”231名,网格“田长”981名。


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部署要求,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网格“田长”签订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责任书,主要职责为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和基层耕地保护宣传。


实施“一田一牌”。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在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内设立统一的保护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保护面积、责任单位、责任村组、“田长”姓名和举报电话、所在村(社区)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等内容。


开展“定岗巡查”。会同网格长、网格参与员、网络协管员定岗巡查“网格”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田,每周至少一次。在巡查中发现有破坏行为的应及时制止;未能制止的,按照社会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向网格指导员和上一级“田长”报告,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纳入“个人考核”。由国土部门结合部门巡查、卫星遥感检查和信访举报等,对“田长”责任落实情况和违法用地发生情况在区级媒体上进行季度通报。每年评选保护责任落实到位的“田长”,推荐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在通报批评的同时,向大联动推进办和镇(街)、村(社)建议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挂钩“耕地补偿”。在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过程中,将“田长”责任落实情况和考核情况作为主要依据。由于“田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发生的,视情扣减相应比例的补偿资金直至全部扣减。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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