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代购!再见了,微商!国家正式出手,下周开始实施
大新闻:微信又㕛叒改版了~
点击上方 “河北共青团 ” → 点击右上角“...” → 点选“设为星标 ★ ”,为河北共青团加上星标,以后找团团就方便啦!
相信大家的微信里
总会有那么一两个
做微商和代购的朋友
打开朋友圈
就像打开了某宝
时不时还来点“毒鸡汤”
▼
不过,最近有一个重磅消息
大家要注意了!
在经历了五年立法
和四次审议修改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正式通过!
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戳视频了解一下)
有网友担心
那从明年开始
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日本的马桶盖
还有东南亚、欧美的代购……
还能照常进行代购吗?
答案是:
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
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别以为自己
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
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
“电子商务经营者”
那么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呢?
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
直接点理解就是:
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
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
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
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以后将如何管理代购和微商?
1必须进行登记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以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
但是以后,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2必须依法纳税
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营业执照,更不用纳税。
但以后,这一情况将改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新的《电商法》出台后
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
更是给消费者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对于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而言
更是一件好事!
新规将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1买到假货的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4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
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除此之外
《电子商务法》还涉及
时下争论颇多的
“大数据杀熟”
“共享单车退押金难”等问题
可以说,以后消费者维护
自身权益就有法可依了
图片来源:人民日报
可以说,这样的新规
对于做代购、微商的朋友来说
影响很大了
但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
也是一种安全保障
让买买买变得更加放心和规范
快快告诉周围的人吧
↓您可能对这些也感兴趣↓
■ 2018最喜感照片,哈哈哈!看到第一张,领导说要开除我…...
制 作 |冀青工作室
编 辑 |林楠
须 知 |转载注明"河北共青团(HBGQT87903800)"
来 源 |青春浙江、中国人大网、人民日报、海峡都市报、三峡晚报、湖北日报、广州日报。
买得放心!卖得规范!
支持的点个小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