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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生而不养?南海法院首次作出这个决定!
南海一未婚妈妈给孩子办出生证明
孩子父亲却拒不配合、不愿抚养
南海法院发出
首份《家庭教育训诫书》
近日,南海法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此,南海法院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训诫书。
基本案情
未婚生子:生而不养引发纠纷
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当她让阿伟配合办理出生证的时候,阿伟竟不愿意配合,还表示之前就让阿娟去堕胎,是阿娟坚持要生下小孩,所以要阿娟自行解决。另外,阿娟提出需要阿伟支付抚养费,但双方未形成共识,无奈之下,阿娟只好一纸诉状把阿伟告上了法庭,要求阿伟支付每月三千多元的抚养费。
诉前鉴定:
你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南海法院收案后,调解员致电阿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阿伟却声称婴儿身世未明,且阿娟提出的抚养费标准过高。
针对阿伟的疑问,法院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就小明是否与阿伟存在亲子关系启动了诉前鉴定,鉴定机构作出了支持阿伟是小明的生物学父亲的鉴定意见。调解员再次开展诉前调解,但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不成功,调解员将案件移交立案。
案结事了:
小明终于有了“出世纸”
在此前提下,案件承办法官和书记员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都同意由阿娟直接抚养小明,但就抚养费的标准问题却有着较大的差距。经过法官和书记员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就抚养费标准问题也达成了协议。
因小明的出生证明还未办理,阿伟表示担心其配合阿娟录入信息后会对自己有影响,经过法官劝解,阿伟终于答应会尽快配合阿娟去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案外督促:
发出《家庭教育训诫书》
法官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阿伟发出《家庭教育训诫书》,责令其切实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给付抚养费。
法官要求其今后必须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积极承担对小明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小明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确保小明的健康成长。
本案中,法官通过依法发出家庭教育训诫书的方式,希望可以引导存在不当言行的父母切实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以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切实维护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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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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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南海法院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盛波
审校:吴碧霞、吕燕珊、黄礼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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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