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佛山拟出台新政:可提取公积金作购房首付!

南海发布
2024-08-31

南海发布

权威、及时、有料。150万南海人都在看的公众号,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及设置星标。


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建〔2024〕36号),结合本市实际,7月8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点击查看原链接 ↓


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未来购买佛山住房或可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款


提取条件为:职工或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可申请购房首付提取。同时,为防范风险,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行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备案


时限方面,购房者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


额度方面,提取额度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留存不低于500元整。


征求意见稿通过后

如何提取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


意见稿提出,办理流程主要有三个步骤


一是楼盘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积金中心备案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二是提取申请,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购房首付提取申请;三是资金划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公积金中心划拨资金至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账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7日,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实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sgjj@foshan.gov.cn,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对于公积金新政你怎么看?

你期待提取公积金作购房首付吗?

快来评论区分享吧!


关注南海发布视频号,掌握南海最新资讯↓


往期精彩回顾

玩࿐水࿐啦࿐!千古情开启夏季7.5折优惠!免费领票攻略→

2024-07-08

来南海免费测骨龄!速抢!

2024-07-08

南海人注意!这些公交线路、停车收费有调整→

2024-07-08


南海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辑:蔡彦栩审校:何锦婷、姚易、王心怡、叶鸿禹

点“在看”告诉更多人↓↓↓

20240709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南海发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