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处罚!南海区教育局最新曝光→
今年以来,南海区教育行政部门大力规范治理校外培训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惩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上半年,南海区教育行政部门已经查处一系列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一
佛山市新*培训学校超办学许可范围,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案。当事人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0286.7元的行政处罚。
02案例二
佛山市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当事人未经许可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警告、罚款119520元的行政处罚。
03案例三
佛山市*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罚款25740元的行政处罚。
04案例四
佛山市南海区天*艺术教育中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混乱案。当事人存在管理混乱的情况(预收费管理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构成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混乱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05案例五
佛山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罚款18956元的行政处罚。
06案例六
佛山市南海区玥*教育文化艺术中心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当事人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予以处罚。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南海正在开展校外培训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已排查机构125家,发现问题109处,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办限期整改机构65家,关停机构1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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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校外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办学,诚信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和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的良好生态。
报校外培训班的家长们
也请认准以下合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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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持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截至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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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教育、佛山教育
编辑:王心怡
审校:何锦婷、姚易、蔡彦栩、梁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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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