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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假期除了开心,更要注意这些事儿

2016-09-30 新疆兵团卫视

“十一”,“十一”,大家要去哪里呀?

明天就是大家期待已久的“十一”假期啦!

大家都做好假期计划了吗?

无论去哪里,小编都祝大家能有一个愉快的假期!

开心最重要,安全也不能少。

在此,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温馨提示:




“十一”小长假新疆将迎来入秋以来最强冷空气


预计,国庆黄金周期间(10月1日至7日)我区多冷空气活动,较常年同期降水偏多、气温偏低。

1号白天,伊犁河谷、博州、塔城、阿勒泰、北疆沿天山一带、天山山区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微到小雨,山区局部有中雨。

2号到3号夜间,北疆各地、天山山区、哈密、阿克苏北部、巴州等地先后有微到小雨,其中伊犁河谷、博州、塔城、北疆沿天山一带、天山山区等地的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有暴雨。全疆大部地区气温下降8度左右。

5号到6号,北疆大部、天山山区、哈密北部有微到小雨,其中塔城北部、阿勒泰的部分地区有中到大雨(或雪),气温继续下降。


★  乌鲁木齐天气  ★


假日受冷空气影响,乌鲁木齐市各区气温明显下降并维持较低:2日午后到3日,城区中到大雨,南郊和山区有小雨转大雪,各区气温下降7度左右;6日前后,城区小雨,南郊和山区有雨夹雪转大雪,各区气温下降3度左右。假日城区高温在10至20℃之间,低温在2至12℃ 之间。


★  友情提示  ★

2到3日伊犁河谷、博州、塔城、北疆沿天山、天山山区等地降水明显,局部有暴雨(山区为雨转雨夹雪或雪),不利于上述地区的出行和旅游。

2到3日三十里、百里风区风力较大,对铁路、公路运输和交通出行影响较大。

假日期间冷空气活动频繁,大部地区降温明显,且气温维持较低,提醒公众适时添加衣物,注意防寒保暖。


“十一”出行消息早知道

9月29日,根据以往交通流量分析研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对国庆长假期间交通流量可能剧增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要节点进行了预判,并发布以下提示信息。


★  节日期间交通形势研判  ★

结合历年的形势分析,今年十一期间,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多个风险点,道路交通流量将出现新的特点和变化:


全区高速出城高峰预计将从9月30日14:00开始持续至夜间24:00。受高速免费影响,0点将是高速拥堵小高峰,10月1日高速公路大流量将从6:00持续到20:00,其中9:00至12:00为车流量最大。4日至6日每日15:00至21:00是入城高峰,预计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而受返程车流分散影响,7日高速整体拥堵将大幅缓解。


★  安全提示  ★


1、自驾游途中,高速路在收费站周边会有排队现象的发生,请所有的司机师傅“拉链式”通行,切勿加塞、变道,保持良好的通行环境。

2、驾驶员朋友国庆小长假期间出行前请关注天气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在天气状况较差情况下,请驾驶员减速慎行,不要超速和随意变更车道,切忌紧急制动,保持低速行驶不要超车,建议尽量选择白天出行。

3、“十一”假日期间,举家出游增多,请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

4、节日期间走亲访友、朋友聚会时,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5、节日期间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如遇道路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以免影响救援车辆通过。

6、遇交通事故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2。乌鲁木齐交警24小时救助热线4801783也正常开通。

   “十一”即将到来,无论你是出门游玩,还是在家休息,都要注意防寒保暖,及时添衣,出行注意安全。小编祝大家“十一”假期快乐!


内容综合于网络

实习编辑/李曦冉

责编/贺孜孜 监制/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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