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这些医保新规一定要知道!
大家都怕看病难、看病贵,在新的一年里,自治区出台了许多关于医保的好政策,接下来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如果不了解的话,那可就亏大了~
新疆跨省就医结算将增两类人员
外出务工者、外来就业创业人员两类人员,将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加上之前的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转诊转院、异地工作4类人员此后自治区6类人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个险种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与此同时,自治区今年还将考虑将更多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新疆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
2018年1月1日起,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和自治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在全疆14个统筹地区正式并轨运行,今年自治区将强化并轨后的保费征缴、经办运行和基金管理工作等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并轨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这意味着,农牧民和城镇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按照统一的政策缴费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待遇。
新疆今年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今年,自治区还将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克拉玛依市和昌吉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继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7年乌鲁木齐共出台了13项医保新政
大病保险、免费体检、门诊报销……在过去的2017年里,乌鲁木齐市共有13项医保惠民新政出台,各族人民健康指数提高的同时幸福感也逐步攀升。
2018年1月1日,《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开始执行,通俗来讲,本次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的实施,就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报销后,未报销的合规费用再次进行报销。
简单来说
就是自2018年1月1日起
大病费用可二次报销
惠及乌鲁木齐市120万参保职工
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报销比例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2.8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按50%支付;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60%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70%支付。也就是说,个人支付费用越多,报销的比例也逐渐增多。
2018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合计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补充办法所属资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缴费。
据了解,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包括以下几项之和(含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1.第一次起付线;2.先行自付;3.统筹自付;4.大额自付;5.大病自付。
这些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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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山网等综合
编辑/韩健 责编/贺孜孜 监制/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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