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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做好疫情防治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工作




1月28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兵团财政局、兵团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来源/兵团新闻联播

记者/何起银 吕阳

编辑/陈小婉 责编/贺孜孜 监制/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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