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醉酒乘客被“抛弃”偏僻处致死……焦作一出租车司机被判三年
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
遇到醉酒乘客常常有些棘手,
应该如何处理呢?
2020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21时左右,被害人张某醉酒后乘坐被告人刘某驾驶的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二人因付车费的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辱骂。此时,刘某准备将张某拉回乘车原地,在返回路上二人在车上又相互对骂起来,刘某便产生将张某丢弃到偏僻处以发泄心中不满的想法。当日22时27分许,刘某驾驶出租车将张某带至中站区一偏僻处,并将张某拉拽下车,随后独自驾驶车辆离开。张某下车后沿路走时,在经过附近涵洞口时摔倒在地。次日凌晨4点张某被人发现并报警,民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发现张某已死亡。经鉴定,张某系在严重醉酒状态下,倒地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应当预见在晚上,将已经醉酒的乘客张某丢弃于城郊偏僻之处,可能会导致张某发生危险事故而死亡,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最终导致张某因严重醉酒摔倒在地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遂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景鹏 报道
版权声明:本文为《焦作日报》(微信号:JZRBWX)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推荐阅读
焦作日报微信视频号
上新啦
总编辑:王静锋 统 筹:王 鹏主 编:王晨光 编 辑:牛守明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王盈燕
本报全媒体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吕晓燕 律师朱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