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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焦作这些人被公开曝光、处罚……
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虽然相关规定已家喻户晓,
但是对于烟花爆竹禁限令
仍然有个别人存在侥幸心理,顶风燃放。
近日,焦作博爱县、温县警方发布
……
为确保《博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贯彻实施,博爱县公安局柏山派出所立足辖区实际,认真组织,积极行动。日前,通过日常安全检查、街面巡逻分别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和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021年2月3日上午,该所组织精干警力,对柏山村的沿街门店、超市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刘某某的批发部内存放有少量的烟花爆竹,遂当场进行查扣。经讯问,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已书写保证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博爱公安将会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违法者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县
2021年2月4日,温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安排,组织警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防范工作,及时打击非法储存及燃放行为。工作中,该局查处2起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办理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月3日,招贤派出所在禁放工作中,对辖区西招贤大街超市开展安全检查,发现有两家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目前,招贤派出所已依法对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2月4日18时许,温县张羌办事处南张羌村村民任某在自家院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月4日18时许,温县赵堡镇新堂村张某在自家院子里违规燃放烟花鞭炮。对于上述人员行为,温县公安局已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温县公安郑重提醒:凡违反烟花爆竹禁放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应急管理、环保、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违规燃放的,被发现或举报一经查实,在依法处置的同时交县纪委监委予以纪律处分。
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给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害,
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如果发现禁放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来源:平安博爱、温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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