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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发布重要通知!事关全市幼儿园收费!重点查……

焦作日报 2022-03-23




即日起,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坚决纠正开办“学前班”“乱收费”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群众对我市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根据《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此次专项治理内容主要有四大项。


1

对违规举办学前班问题的治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 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2〕63号)第十四条规定:城市(含市区和县城)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学前班。但部分幼儿园无视上级规定,办学前班问题突出,特别是个别幼儿园打着“幼小衔接班”“大大班”旗号举办学前班,严重干扰学前教育的正常秩序,各县(市)区、幼儿园要坚决取缔学前班及以各种名目变相举办的学前班。此次活动要治理各幼儿园入园幼儿年龄、课程设置、教育方式、环境创设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


2

对无证幼儿园的治理


  落实《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无证幼儿园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焦教文〔2020〕60号)要求,加强幼儿园监督管理,严防新的无证园出现。


  积极推进无证幼儿园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巡查指导,切实做好辖区内无证幼儿园治理和幼儿园监管工作,落实网格监管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

对乱收费问题的治理


  要按照《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文件要求,规范收费幼儿园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禁止跨学期收费。


  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其他民办幼儿园是否存在保教费之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等另外收取费用,各幼儿园是否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都是治理检查的内容。


4

对安全问题的治理


  幼儿园是否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常态化管理。


  幼儿园的消防、食品卫生、安防、校车、校舍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定期对消防、水电、大型玩具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工作,形成幼儿园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


  是否认真做好晨检、午检、晚检工作,做到工作有记录、问题有处理。


  是否认真做好幼儿饮食和服药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治理分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等几个阶段进行。对举办学前班、“小学化”倾向严重、乱收费、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或降级处理;对问题频发、屡禁不止、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严肃追究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在相关媒体公布“黑名单”。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垒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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