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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速看!焦作市示范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5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20〕2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8名。
二、招聘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根据2020年豫人社规〔2020〕5号文件精神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条件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 26日上午8:00—4月2日下午17:30(工作时间)。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1、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2、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标示为就业困难人员,体现有一次求职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英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3、城镇零就业家庭需提供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证书中显示为失业状态;4、城镇低保家庭的需提供《城镇低保证》;5、残疾人家庭需提供《残疾证》。报名实行承诺制,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承诺。
(三)报名地点示范区行政服务大厅就业失业登记窗口,咨询电话:8736501
(四)面试和体检 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报区人社局备案。面试合格后,用人单位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对拟录用人员,在示范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培训后上岗工作。
五、人员管理
六、相关待遇
七、有关要求
来源:河南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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