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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 请焦作市民扩散!跨境人民币新政解读(第二期)
题 记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关于近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及《河南省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推动辖区内政策红利的转化,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在降低汇率风险、促进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中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联合“焦作市银行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跨境人民币政策解读,并在此基础上对相关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进行宣介。政策解读连载共分8期,敬请社会各界期待和关注。
一、政策内容
(一)根据商事制度改革,及时调整对业务办理及审核的要求
企业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相关业务时,无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或备案文件。银行可将企业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系统披露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等,作为业务审核、账户开立、企业信息登记依据。企业办理来料加工贸易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无须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交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二)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
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调整为“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名单认定标准,完善名单形成制度和流程,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主要源于企业货物贸易交易中违反税务、海关、外汇使用等相关规定,应用也仅限于货物贸易。调整为“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后,依据和应用范围更广,并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名单认定标准,完善名单形成制度和流程,应用于所有跨境人民币业务,更能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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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连载 | 请焦作市民扩散!跨境人民币新政解读!(第一期)》
本期供稿:中信银行焦作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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