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电动车电梯内突发爆燃事故!焦作紧急部署!

焦作日报 2022-05-03




焦作日报贴片广告位




峰林峡“天空之恋”等您来打卡

旅游咨询热线:0391)7803018






5月10日晚,成都某小区突发电动车爆燃事故。根据监控视频显示,一名业主推着电动车进入电梯后,电动车突然冒出浓烟自燃起火,轿厢被浓烟吞没。这一事故在我市引起热议,电动车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详情→恐怖!电动车自燃,电梯3秒被火吞噬!请焦作各小区居民注意!



如何对电动车充电进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11日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物业管理协会以及部分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召开紧急会议展开讨论,安排部署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




电动车爆燃事故再引热议


电动车在楼梯间充电,犹如一颗定时炸弹。成都电动车爆燃事故发生后,我市各小区业主群里“炸开了锅”。“太可怕了,经常推着电动车上电梯的业主要注意了,希望你们不要把公共安全当儿戏。”市解放路一小区的业主群里,有人呼吁。


在市太行路公园道壹号小区、焦东路博大世纪华庭小区,业主就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的问题展开讨论,小区业主纷纷发表看法、表明态度。有业主为了说明电动自行车在楼梯间充电的危害,还发布了相关火灾视频,希望引起重视。“大部分业主都反对电动自行车上楼充电,物业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一些业主根本不当回事,照常把电动自行车推上楼,让人苦恼。”市民王女士说。


近年来,我国多地曾出现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就在不久前,我市新华街某小区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引燃了多辆电动自行车。“成都这次事故再一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这样的安全隐患就在我们的身边,必须引起重视了。”市民刘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担心。



规范电动车充电“有法可依”


规范电动车充电有哪些依据?记者采访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河南省消防条例》规定,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200元。


同时,《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指出,禁止业主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近年来,我市多次组织专业人员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很多物业管理公司把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当成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任务,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问题依然在个别小区存在。



为电动车再加“安全锁”


5月11日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物业管理协会以及部分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在市住房保障中心3楼会议室召开紧急会议,对电动车安全管理问题安排部署。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张良说,我市将发布通知,成立联合执法小组,联合查处电动车充电、小区消防通道畅通问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罚一起,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冰说,明确职责,才能管出成效。电动车安全充电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我市将常抓不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通过人防、技防等多种方式,再加“安全锁”。


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焦斌斌指出,各物业企业要负起责任,有针对性地管理电动车不规范充电行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市金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闫萍说,管理电动车充电安全,要从源头抓起,解决集中充电桩的安装、充电价格高等问题。同时,她还指出,居民的安全意识也需提高,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坚决抵制不安全充电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智玲 摄影报道

版权所有:焦作日报社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801

版权声明:本文为《焦作日报》(微信号:JZRBWX)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 点击关注 --

推荐阅读

焦作日报微信视频号

上新啦

总编辑:王静锋    统 筹:王 鹏

主 编:王晨光    编 辑:梁易凝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薛 莹

本报全媒体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吕晓燕 律师朱建锋

你点的每个赞,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