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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总河长3号令发布!

焦作日报 2022-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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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河长+”改革,河南再发力。7月2日,记者从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河南省总河长令(第3号)《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的决定》已经由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楼阳生和省长、省总河长王凯签发。


总河长令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我省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是省委、省政府深化河湖长制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河湖长制工作的升级版。日前召开的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暨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深入开展“河长+”改革,是省委、省政府为强化河湖长制,完善提升河湖长工作机制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包括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河长+警长”制、“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河长+民间河长”、“河长+网格长”、“河长+互联网”等。


总河长令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长+”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等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并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级河长也要全力抓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河湖安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文如下


河南省总河长令(第3号)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的决定


各级总河长、河长湖长、河长制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我省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


    一、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


    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助力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涉河湖相关行政机关担负河湖保护治理主体责任,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责任,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互促共进、协同发力,合力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全面推行“河长+警长”制


    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警长”制,完善“河长+警长”组织体系,采取“一对一”方式,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道警长,协助对应的河长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联动会商等制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执法的威慑震慑作用,联手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


    三、全面推行“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


    完善河湖基础管护队伍,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积极吸纳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劳动力、富余劳动力,以村为单元设立“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公益岗位,落实人员经费,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河湖日常巡查、入河排污口、河流水质情况、水面和堤岸保洁等工作,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全面推行“河长+民间河长”


    聘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民间人士义务兼任“民间河长”,当好河湖管护的践行者、推动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建立“河长+乡贤河长”“河长+企业河长”等机制,充分发挥“乡贤河长”德行善举的示范引领作用、“企业河长”的治水护水的源头治理作用,使河湖长制工作更接地气、更切实际、更具活力,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爱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推行“河长+网格长”


    夯实水利系统层级管理责任,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实现河湖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全省水利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全省所有河道、湖泊均纳入网格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每个网格设立一名网格长,对相应的河长湖长负责,建立健全“河长+网格长”机制,河长、网格长各自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河湖问题及时发现、妥善处置、逐级负责、分级办理,推进河湖面貌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六、全面推行“河长+互联网”


    加快推进“河长+互联网”建设,在重点流域、重要河流河段等位置安装摄像头,并接入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河湖进行实时监控,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信息便捷作用,以信息化推进河湖管理现代化。


    七、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和防汛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是省委、省政府深化河湖长制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河湖长制工作的升级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河长+”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等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并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我省河湖长制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同时,各级河长也要全力抓好防汛救灾工作,全面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坚持从源头上抓、从短板上抓、从本质安全上抓、从责任上抓,采取预防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安全度汛、河湖安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令。


    河南省第一总河长 楼阳生


    河南省总河长 王凯


    2021年6月29日


(滑动看详情)


我省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走向“有力有为”

让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6月30日,在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暨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上,我省交出河湖长制阶段性成果“答卷”。持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走向“有力有为”,河南河湖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河湖长制体系全面建立


昔日的大沙河,是令焦作市老百姓摇头兴叹的“臭水沟”,如今已经蝶变成环境优美的“幸福河”,这离不开河长制体系建设。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万街道南张村的王和平就是村级河长中的一员,“生态改善后,我巡河时经常能见到白鹭等鸟类。”



如今,我省设立五级河长、四级湖长近5万名,组建三级河长办,建立河长巡河、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10余项制度,聘请基层河湖管护人员5.7万余名。各级河湖长带头开展巡河巡湖,基本形成了河湖长统一领导、河长办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河湖管护新格局。


“实施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管理交办制度,2020年省、市、县三级河长交办的8086个清单问题全部整改销号,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有名有责’。”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任强说。


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显著


2018年以来,我省重拳整治滥采河砂顽疾,严打非法采砂,规范合法采砂,推广应用机制砂,规模性滥采问题基本杜绝,依法许可企业实现有序开采。2020年,全省许可采砂量1亿吨,机制砂年产规模达1亿吨,有效缓解了建设用砂紧张矛盾。


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水利厅厅长孙运锋介绍,以“河长+”模式深化河湖监管,全省实施“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借助司法力量攻克“疑难杂症”,织密“河长+网格长”监管体系,打造“河长+互联网”监测网络。通过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全省累计排查整治“四乱”问题4145个;突出打好黄河“清四乱”歼灭战,累计整治黄河“四乱”问题960个,有效提升了河湖的行蓄洪能力,净化了河湖生态。


在郑州,每发现一处排污口,罚排污口所在地的县级政府200万元,由市财政直接划扣。这,只是我省重拳治污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我省累计整治入河排污口1万余个,治理城市黑臭水体323处,2020年全省国控断面Ⅰ至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7.7%,远高于国家要求的高于57.4%的目标。


通过治“砂”、治“乱”、治“污”、治“岸”,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有实有力”。


河湖管理保护明显加强


小浪底北岸灌区工程建设如火如荼,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主体工程年底完成,赵口引黄灌区二期总干渠当年开工当年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我省深入实施黄河滩区综合提升治理工程,开展万亩黄河滩区综合治理试点,加强黄河湿地保护,建成总面积181万亩的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5个湿地公园、9个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同时大力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建成黄河330公里、淮河171公里沿线生态廊道。


黄河重要支流伊洛河成功创建水利部示范河湖,成为全省唯一入选河湖,贾鲁河、湛河、大沙河等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再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景象,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有为有效”。


“以‘四水同治’工程为抓手,我省统筹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2020年开工项目835个,完成年度投资1031亿元,河南省十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9项。”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刘正才说。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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