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下架,召回!请焦作广大市民快看看你家有没有?!

焦作日报 2022-05-01



最新一期
食品抽检结果出炉
9类食品1423批次样品中
有22批次食品不合格
检出微生物污染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及其他指标问题

具体哪些食品不合格?
名单已经整理好了
包含饮用水、食用油、零食
常见食物
赶紧自查
↓↓↓


(点击图片可放大)


不合格样品
主要存在这些问题
↓↓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深圳市康怡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寶桐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深圳市宝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深圳市家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士饮用纯净水和特區人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阳春市河西好好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汕头市迪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浆[浓香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中山市西区金庆发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雅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明湖超市光华北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远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咸干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珠海市吉大海之湾商行销售的标称珠海市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酥(烘烤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惠州市鑫惠美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麦琪香食品厂生产的沙琪玛(冷加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广州市万众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包多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烧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乐从华乐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盛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仔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一)四会市日日好又多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穗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二)佛山市顺德区新升宝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港荣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奶香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岭亭洲园第25号铺面(经营者为欧楚乔)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喜迎门食品厂生产的食用调和油特香花生芝麻调和油花生食用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其他指标问题


(一)中山市横栏镇意家哇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华冠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酸价(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德庆县新圩镇新景食品厂生产的酿造酱油,全氮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东莞市寮步骏信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阳江市阳西县龙翔兴华商场销售标称广州明誉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包装的精幼砂糖,色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中山市古镇鹏泰购物广场泰丰店销售的标称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细白砂糖和粗白砂糖,色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
进行调查处理
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
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
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来源:湖北发布、广东市场监管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焦作日报新媒体中心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点击关注 --

推荐阅读






总编辑:王静锋    统 筹:王 鹏

主 编:王晨光    编 辑:牛守明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王盈燕 丰舒潍

本报全媒体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吕晓燕 律师朱建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