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连亚芬执行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身份证号:
4108021996****0026
家庭住址: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劳动街2号院3号楼3号
执行案号:
(2021)豫08执恢31号
未履行金额:
332381.90元
被执行人:韩风英执行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身份证号:
4108021968****1549
家庭住址: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劳动街2号院3号楼3号
执行案号:
(2021)豫08执恢31号
未履行金额:
332381.90元
被执行人:杨建伟执行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身份证号:
4127281988****1553
家庭住址: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北杨集乡杨集行政村杨集村183号
执行案号:
(2021)豫08执恢31号
未履行金额:
332381.90元
被执行人:李培军执行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身份证号:
4102211966****8412
家庭住址:
焦作市车站街建材市场25号
执行案号:
(2021)豫08执61号
未履行金额:
20000元
被执行人:马喜军执行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身份证号:
4108231969****0030
家庭住址:
河南省武陟县木城镇和平街41号
执行案号:
(2021)豫08执恢10号
未履行金额:
1900000元
被执行人:刘宝执行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身份证号:
4108251963****0510
家庭住址:
温县温泉镇刘门庄人民街3排33号
执行案号:
(2020)豫08执恢52号
未履行金额:
35000000元
被执行人:付玉英执行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身份证号:
4108251956****0066
家庭住址:
温县温泉镇刘门庄人民街3排10号
执行案号:
(2020)豫08执恢52号
未履行金额:
35000000元
被执行人:韩保明执行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身份证号:
4108041968****2738
家庭住址:
河南省马村区待王镇张弓村中街55号
执行案号:
(2020)豫08执96号
未履行金额:
10000元
被执行人:陈伍武执行法院: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身份证号:
5202211983****3334
家庭住址:
焦作市东王储小区
执行案号:
(2021)豫08执23号、(2021)豫08执24号
未履行金额:
492132.29
来源:焦作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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