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重要《意见》!请各单位职工传阅!!

焦作日报 2022-05-03





焦作日报贴片广告位



峰林峡“天空之恋”等您来打卡

旅游咨询热线:(0391)7803018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强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的意见

(试运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活动和“13710”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针对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企业、招商引资、财政税收等五项重点工作,建立规范化、精准化、制度化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构建发现问题、收集问题、解决问题、结果反馈、督导考核的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全省“十大战略”在焦作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13710”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等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纾困360”、智慧金服等平台功能,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及时有效解决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企业、招商引资、财政税收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进一步扩有效投资、提城市功能、保市场主体、促开放招商、稳财税收入,持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二、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城建、交通以及水利(涉及项目建设用地事项)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商务局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政策措施落地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健全财政税收工作机制,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财政局为牵头单位,着力解决财政税收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五项工作机制要与各有关工作专班有效衔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注重工作实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三、运行机制


(一)方式方法。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项工作推进中需要市级层面定期协调、及时解决的问题,各总召集人原则上每周或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印发各相关单位落实执行。对于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各总召集人提请市长专题研究、协调推进,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印发各相关单位落实执行。


(二)议题收集。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定期将问题分类提交至各牵头单位,由各牵头单位按照集中、分类的原则,进行统一汇总梳理,建立问题综合台账,及时提请研究解决。各业务领域程序性、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不得作为问题提交研究。


(三)问题协调。对于提请研究解决的事项,会前,各牵头单位要会同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先行深入研究,突出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初步提出问题解决方案。会上,各参会单位要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建议;总召集人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深入讨论、凝聚共识的基础上,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制订合法合规、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明确问题解决的方法路径、办结时限以及各相关单位责任。会后,各牵头单位根据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印发各相关单位落实执行。


(四)推进落实。对经研究议定的事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纪要明确的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制订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执行到位、落地见效。


(五)结果反馈。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在议定的时间节点前(提前一天),及时将问题办理结果向各牵头单位反馈,由各牵头单位核实确认,定期将各项工作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并向基层、企业、群众、项目建设单位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


(六)督查问效。按照《焦作市实施“13710”工作制度方案》等规定,市政府督查室将五项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等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督导考核奖惩。对工作中落实力度大、完成质量高、办结速度快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专项督办,相关单位在接到督办事项后1天内要研究部署,3天内反馈初步落实情况,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重大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节点,确保所有事项跟踪到底、销号清零。


2021年9月10日



01
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机制


为及时有效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高质量项目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树立“项目为王”鲜明导向,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五个一”推进、观摩评比、考核奖惩等机制,深入开展重大项目“三个一批”活动,协调解决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且需要市级层面定期协调、及时解决的困难问题,压实各方责任,有效指导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协调推进形式


协调推进采取工作例会、现场办公、观摩推进等形式,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总召集人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专项领域具体问题。对于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推进。


(一)工作例会。研究项目建设中需要市政府定期协调、及时有效解决的突出共性问题、重大个性问题。


  (二)现场办公。不定期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开展调研,现场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突出问题。


(三)观摩推进。结合“三个一批”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成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上述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业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例会原则上要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重点项目建设),由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需要市长审签的,由总召集人提出。


(二)问题收集协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每周定期向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遇到问题随时反映。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上会议题分类梳理、深入研究,初步提出拟上会议题、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提交工作例会,依法依规、统筹协调,研究问题解决方案,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重点项目建设)印发各单位落实执行。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受理情况。参会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对交办事项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办结时限,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向项目建设单位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回头看”,随机选择问题事项进行走访调研,对办结情况进行评估,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以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考核问效。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季度观摩评比与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考核评比。重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市重大项目“三个一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跟踪督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落实情况考核通报,纳入市重点项目考核评价体系,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02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


为及时有效解决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城市建设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听取年初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实施的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城建、交通、水利(涉及项目建设用地事项)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二、协调推进形式


协调推进采取工作例会、现场办公、经验交流等形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总召集人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专项领域具体问题。对于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推进。


(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需要市政府定期协调、及时有效解决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共性问题、重大个性问题。


(二)现场办公。在项目建设工地现场办公,研究解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线的具体问题、突出问题。


(三)经验交流。选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推进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或市直部门典型,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上述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业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例会原则上要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需市长审签的,由总召集人提出。


(二)问题收集协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每周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上会议题分类梳理、深入研究,初步提出拟上会议题、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提交工作例会,依法依规、统筹协调,研究问题解决方案,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印发各单位落实执行。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受理情况。参会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会议涉及事项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向项目建设单位、群众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定期开展已办结问题“回头看”,随机选择问题事项进行走访调研,对问题办结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城市功能品质。


(五)严格考核问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坚持和完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目标管理等机制,强化会议确定事项的跟踪督查。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跟踪督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将各县(市、区)相关工作纳入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促进问题解决、工作落地。


03
服务企业工作机制


为全面深化企业服务,及时有效破解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瓶颈问题,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政府决定建立服务企业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重点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类瓶颈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持续优化企业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协调推进形式


协调推进采取工作例会、现场办公、观摩交流等形式,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总召集人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专项领域具体问题。对于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后,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推进。


(一)工作例会。研究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共性问题、重大个性问题。


(二)现场办公。在企业或项目单位现场办公,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突出问题。


(三)观摩交流。选取服务企业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或企业典型,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总结推广服务企业先进经验。


上述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业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焦作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广泛收集企业问题,牵头做好会议活动组织实施,工作例会原则上要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服务企业),由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需市长审签的,由总召集人提出。


(二)问题收集协调。各企业可向所在县(市、区)、有关市直部门提交问题具体情况,也可通过市长热线、“企业纾困360”平台等途径,向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每周定期向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议题。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和相关企业,对上会议题先行深入研究,初步提出拟上会议题、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提交工作例会,依法依规、统筹协调,研究问题解决方案,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服务企业)印发各单位落实执行。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受理情况。参会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会议涉及事项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向企业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已办结问题“回头看”,随机选择问题事项进行走访调研,对问题办结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企业满意度,进一步提振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潜能、释放企业活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考核问效。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月通报、季小结、年总结制度。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市“万人助万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跟踪督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纳入市“万人助万企”活动考评体系,严格考核奖惩,激励担当作为。


04
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为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切实加强招商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研究审定全市招商引资重大政策,研究确定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加大对县域招商工作的统筹力度,加强招商项目区域合作,协调解决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促进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协调推进形式


协调推进采取工作例会、专题推进、招商推介活动等形式,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对于一般性问题,由总召集人原则上一周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对于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招商引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政策,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后召开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推进。


(一)工作例会。研究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招商引资洽谈、引进等过程中遇到的供地、融资、环评、审批等突出问题,加快工作进度。


(二)专题推进。采取“7+X”方式,分行业、分领域研究招商引资工作创新举措、激励机制等,解决好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招商推介活动。招商引资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每月组织1~2次小分队定向招商,分管副市长每月按照招商计划开展招商活动,市长每两月至少出席一次小分队招商,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现代生物及生命健康、绿色食品、电子信息和大数据等主导产业,精准对接产业龙头企业,提高项目对接成功率。各县(市、区)每月定时向市商务局上报需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考察对接的项目。


上述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业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商务局结合“7+X”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通过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上报、企业反映、深入调研等形式,做好各类问题收集;负责工作例会、专题推进、招商推介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例会和专题推进会原则上要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招商引资),由市商务局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需市长审签的,由总召集人提出。各参会单位负责人要准确把握各自分管和承担工作情况,围绕招商引资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或建议。


(二)问题收集协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每周定期向市商务局提交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市商务局会同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对上会议题分类梳理、深入研究,初步提出拟上会议题、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提交工作例会,依法依规、统筹协调,研究问题解决方案,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招商引资)印发各单位落实执行。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商务局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受理情况。参会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会议涉及事项认真研究,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商务局进行反馈。市商务局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向客商、企业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商务局要定期开展已办结问题“回头看”,对问题办结情况进行回访、评估,确保项目招引有力、顺利落地。


(五)严格考核问效。市商务局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月通报、季小结、年总结制度。重要事项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商务局联合跟踪督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排名,纳入市招商引资考核评价体系,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05
财政税收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财政税收运行质效,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决定建立财政税收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协调推进内容


研究审定全市财政税收重大政策,有效解决财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优化财政收支结构,促进财税增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实现财政税收运行高质量发展。


二、协调推进形式


协调推进采取工作例会、专题推进、座谈交流等形式,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对于一般性问题,由总召集人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对于事关全局和长远的财政税收运行的重要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政策,由总召集人提请市长审定后,与工作例会合并召开,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推进。


(一)工作例会。研究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债券使用管理(专项债项目)、PPP项目管理、“三保”支出、税收征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专题推进。专题研究确定重大财税政策,研判财税收支形势,协调解决债券使用管理(专项债项目)、PPP项目管理、“三保”支出、税收征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座谈交流。围绕培植涵养税源、强化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等方面,邀请重点行业领域龙头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座谈,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上述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相关领导参加;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企业等单位根据研究内容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上报、企业反映、深入调研等形式,做好各类问题的收集;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例会和专题推进会原则上要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财政税收),由市财政局负责起草,总召集人审签;需市长审签的,由总召集人提出。


(二)问题收集协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每周定期向市财政局提交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对上会议题分类梳理、深入研究,初步提出拟上会议题、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报请总召集人审定后提交工作例会,依法依规、统筹协调,研究问题解决方案,形成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财政税收)印发各单位落实执行。


(三)压实办结责任。市财政局要于会议召开次日对研究确定事项逐项梳理编号备案,对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下达交办通知单,明确任务责任、办结时限,定期督导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参会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对交办事项认真研究,细化解决办法和措施,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推进,确保工作落实落地、问题有效解决。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严格按照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办理结果向市财政局进行反馈。市财政局要第一时间核实确认,向企业、基层、市直部门等问题反映主体反馈办理结果,定期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长、常务副市长。市财政局要定期开展已办结问题“回头看”,随机选择问题事项进行走访调研,对问题办结情况进行评估,保障财政税收平稳运行。


(五)严格考核问效。市财政局对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实行月通报、季小结、年总结制度。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推进落实情况要按照“13710”工作制度,由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联合跟踪督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版权所有:焦作日报社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180801

版权声明:本文为《焦作日报》(微信号:JZRBWX)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 点击关注 --

推荐阅读





总编辑:王静锋    统 筹:王 鹏

主 编:王晨光    编 辑:杨 柳

责 编:赵晓晓    校 审:薛 莹 丰舒潍

本报全媒体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吕晓燕 律师朱建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