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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博爱县公安局公告!
关于治理和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的
公 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博爱县城市形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平安、畅通、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对城区交通秩序进行治理和规范,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汛期基本结束实际,即日起,取消疫情和汛情期间实行的夜间不在车位内停车不处罚临时规定。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治理和规范。
二、治理占用停车位行为。对摆摊设点占用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等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巡逻整治,依法予以清理或拖离。
三、规范非机动车行驶秩序。以主干道路为重点,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及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行为,依法治理和纠正。
四、实施电子监控拍摄治理。借助葵城路清化街口、县工会门前,中山路中光路口、体育馆转盘,团结路原县直幼儿园口等地的电子监控设备,拍摄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公告各项整治规范措施自2021年10月18日起正式实行。
博爱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18日
来源:平安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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