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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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作出部署。和此前不同的是,《通知》明确指出,将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做到主流媒体以及公共场所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同时,对现有的校外培训广告要清理存量、杜绝增量。
清理存量、杜绝增量,非学科类培训同步管控
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要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均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而回溯此前对中小学校外培训的监管,大部分政策和管控措施往往集中在学科类校外培训领域。此次强调将非学科类纳入监管,无疑再度强化了对中小学校外培训的管控。
同时,针对现有的校外培训广告,《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成为排查中的关键词。
而为确保“双减”政策要求的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还要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确保“双减”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此次对于非学科类培训广告的限制,其实也是基于对目前社会环境、教育环境总体情况的考虑。”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马学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教育的总要求来看,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教育培训,都要尊重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能用制造教育焦虑的方式推广机构的相关业务。
主流媒体等平台立即停播,严防变相发布相关广告
具体到传播维度来看,《通知》明确指出,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要开展自查整改。相关传播平台要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尤其注意要防止以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对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各地需结合地方实际,对辖区内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同时,要依法从严查处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从重处罚。
除了对媒体及相关网络平台的整治外,文件还要求加大对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并将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适时曝光。
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自“双减”文件印发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办相关违法广告案件1570件,处罚金额3060万元。
线上线下全方位,广告管控纳入日常监管
记者注意到,在《通知》发布后,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活动将被纳入对其的日常监管。从文件原文来看,文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范围。对于违反政策规定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大对其日常监管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并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活动情况作为对其相关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多次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或者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情节恶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此外,校外培训广告管控还将被纳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行业管理重点内容。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也称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工作任务之一。利用铁路、地铁、公交车、国有厂矿单位以及公交站台所属的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将被杜绝。而各地基层也将对商业楼宇、居民区等进行网格化管理,排查户外广告。
从线上到线下,对校外培训广告的监管即将成为常态。而值得关注的是,此后的监管还将在哪方面继续收紧?对此,马学雷也表示,凡是增加家庭负担、造成“内卷”,增加教育焦虑的业务和相应广告,未来都将被纳入限制和管理之列。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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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清理整治
(二)组织传播平台自查。立即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要求相关传播平台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进一步完善广告发布审核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尤其注意防止以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对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广告内容虚假违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加大监管力度。要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要结合地方实际,对辖区内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高压态势。要依法从严查处利用节(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从重处罚。要加大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要适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二、加强日常管控
(二)强化广告管控与媒体管理的协同。要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行业管理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传统媒体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要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互联网信息管理的重点内容,对于违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的电商平台和其他互联网企业,要坚决依法处置。
(三)强化国有企业等单位所属广告牌和广告位的管控。要将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作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一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铁路、地铁、公交车、国有厂矿单位以及公交站台所属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
(四)支持基层开展户外广告日常管理。要调动乡镇、街道主动参与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积极性,支持基层对商业楼宇、居民区等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要结合地方实际,积极组织、支持、引导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加入广告管控工作,发挥社会共治效果。
三、健全管控机制
(二)强化分析研判和舆情应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现变相、变种校外培训广告,完善管控手段。针对广告的宣传舆论属性,建立健全重点舆情联合应对机制,对涉校外培训广告舆情联合研判、联合应对,及时处置舆情事件。
(三)强化信用监管和行业自律。推动信用监管与行业监管联动,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依规严惩制作、发布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相关市场主体自觉遵守有关政策要求。
四、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制定广告管控工作方案,加强对当地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等的重点监管,做好对学校、商业楼宇、居民小区等区域的日常监管。
(二)强化督促指导。要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加强条线指导,综合施策,积极稳妥推进工作,让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得到群众拥护、社会理解和市场主体信服。要及时研判形势、更新管控措施,有效应对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等新问题。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消除社会误读误解。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引导,通过开展家访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发布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政策要求,宣讲正确的育人观念,缓解家长焦虑情绪。
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向上级机关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广电总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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