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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严查……

焦作日报 2022-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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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开展秋冬季燃煤散烧专项治理

依法严查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燃煤行为



11月19日,我市召开全市2021—2022年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会,对燃煤散烧开展专项整治。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将以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燃煤污染问题为重点,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燃煤散烧治理“双清零”目标,不断强化治理措施,保持严防严管严打高压态势,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燃煤等行为。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四级燃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完善散煤清洁化替代、继续加强散煤销售环节监管、加强散煤运输环节监管、加强散煤使用环节监管、加强农业生产用煤监管、加强洁净型煤行业规范化管理、对禁燃区内使用散煤的流动摊贩进行治理、加强对无照经营煤球厂供电的管理、加强洁净型煤质量和价格监管和做好洁净型煤供应保障工作等。


在整治过程中,重点突出散煤运输、散煤销售和散煤使用环节的监管。各级各部门将严厉打击走村串户、游击兜售、电话销售散煤等违法行为。对辖区进出城主路口和城区主干道、县乡主路开展高频次、高密度执法检查,严防散煤运输车辆进入“禁煤区”,切断散煤非法销售、运输、使用渠道。加强温室大棚、畜牧养殖等农业生产用煤监管,坚决杜绝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同时,我市还将进一步推进完善散煤清洁化替代,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因能制宜,通过煤改气、煤改电、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气厨炊等措施,逐步实现“禁燃区”内居民生活、取暖用煤全部替代。


为确保工作实效,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杜绝禁燃区内囤积及使用散煤,引导和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持续巩固散煤“清零”成果。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对散煤销售行为动态监管,强化洁净型煤产品质量监督。要强化跟踪问效,严格督导问责,对因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强大声势,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燃煤散烧治理舆论监督,深入宣传燃煤散烧治理重大意义和取得的积极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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