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童约见网友遭强奸,细节令人心痛:害羞不敢看对方,上车后才发现…
现在各种社交软件很是发达,可网上交友一定要小心谨慎,特别是未成年的孩子。
2016年10月28号下午,一名中年妇女带着自己13岁的女儿来到白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的女儿前一天晚上被人强奸了。
受害人母亲:“女儿原话是都叫人上了,都叫人强暴了,我当时气得都说不出话了。”
随后13岁的受害人带着警察,找到了色狼强奸她的第一案发现场。在案发现场民警们发现了几团被乱扔在地上的卫生纸,纸上还带有血迹。
民警:“据受害人讲,当天晚上八点多,在网上聊天一个自称孙博的人,把她约出来,在车上强奸了。”
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嫌疑人是通过搜索QQ附近人加她为好友,并利用花言巧语,约她吃饭将她骗出来。
民警:“这是受害人第一次和网友见面,当时她非常害羞,没有敢看对方,当车开了一段路后,她发现接她的人不是QQ上认识的人。”
民警:“娃当时就急了,用脚踢,娃就要下车,遭到对方殴打,还威胁说再喊就把你拉到沟里埋了。”
强奸幼女案情重大,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犯罪嫌疑人贾二(化名):“我这个不属于强奸,她上车之前是她说,让我干她,是她说的。”
记者:“你理解是什么意思?”
犯罪嫌疑人:“我不想说,你把机子关了,你们把我多关十年我都愿意,你把我弄到陕西电视台我不愿意。我才26岁,还没结婚,你们把我公布出来,我以后怎么活人呀。”
记者也就此案采访到了律师。
律师 :“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愿意与否,都应该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发生这样的事令人心痛,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网上交友有风险,希望家长们多多关注。
来源|都市快报
大家都在看
90后女孩需二次换肾,在西安白天治病晚上摆摊卖腊肠!您要是路过就买根吧!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精彩内容等你看哟,别忘点个Z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