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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被免职 刑拘 人民日报:拒绝监督就是掩盖真相!

2017-12-08 陕西都市快报


2017年12月4日下午,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热线》记者在周至县人民医院采访过程中受到阻拦和殴打,事件发生后备受社会关注。12月7日,周至县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于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撤职的决定。



关于免去李新房同志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O17年12月7日,经中共周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研究,报中共周至县委组织部批准,免去李新房同志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中共周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



12月7日,周至县公安局发布了“12.4”记者被殴打案件通报。

“12.4”记者被殴打案件通报

2017年12月4日下午,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热线栏目记者在周至县人民医院采访过程中受到阻拦和殴打案件发生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对“周至县人民医院12.4案件”进行专案侦查。随着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断深入,将案件侦办的最新进展通报如下:


随着“12.4”专案调查取证工作继续不断深入,周至县人民医院院长李某某、原副院长刘某某及医院保安李某、张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于今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根据最新调查取证,12月5日行政拘留的6人中的王某某、宋某某、辛某某、安某某和姬某某等5名人员,因涉嫌非法拘禁已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截至目前,我局办理的“12.4”记者被殴打案件,共有12名涉案人员被刑事拘留,1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现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晚,《人民日报》发布微博微评:

人民微评:拒绝监督就是掩盖真相】殴打并将记者关进太平间,涉嫌非法拘禁,被刑拘咎由自取。医院是救死扶伤之地,不容暴力横行。拒绝记者依法监督,就是拒绝正义,也是掩盖真相。相关涉案人员被刑拘,但“天价停尸费”事件仍须起底,收费畸高是否合理合法?还有多少不正常收费该清理?    

                                         


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周至县人民医院“天价停尸费”问题


7日,陕西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独家回应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称,周至县人民医院所谓的“150元/天的尸体冷藏柜存放收费标准”涉嫌违规。


按照相关规定,医院太平间分医院自主管理和民政部门接管两类,参照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果涉事医院的太平间还没有被民政部门接管,则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的相关规定执行,即二级医院尸体存放每天最高限价24元。


这位负责人强调,无论是采取哪种方法存尸,都应该只有这一个标准,当地不应以“专门的冷藏柜保存”为由,出台另外的停尸收费标准。


这位负责人介绍,即便是民政部门已经接管了涉事医院的太平间,那么按照西安市的相关规定,非正常死亡的逝者尸体存放费用,也应以4元/小时的标准计算。“这样算也只有96元/天,150元/天的标准显然不妥。”



正义不会迟到,

恶人自有恶报,

同意的点


新闻来源:都市快报综合网络

本期编辑:霍政

值班主任:刘孟红、张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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