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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例!临控联动,抓住8年有钱不还的老赖!

2017-12-09 陕西都市快报

   


打官司赢了,自然高兴,可被告却不按照法院的规定还钱,该怎么办呢?


【判决生效八年后 “老赖”有钱仍不还】



手机、平板电脑、大把的现金、银行卡、还有手表、扳指这些随身物品,都属于湖北科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迟某的。看着这些物品,很难让人想象,迟某竟是一名“老赖”,而这一切还要从2009年的一份民事判决书说起。


《都市热线》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根据2009年的那份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湖北科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西安科信熔断器有限公司货款238944.55元,并承担该款自2008年5月9日至清付日利息。然而,被告公司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迟某并未立即履行判决内容,这一拖就是八年。而在申请人申请执行后,莲湖法院的法官还专门赶赴湖北查询公司情况。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厅法官刘文皓:“在他的注册地点找不到公司了,在银行账户上找到了一万九千多块钱,被执行人我们是一直找不到。按照判决书上写的地址,按照他其他的家庭住址也都找过,没有找到。


赢了官司却迟迟等不来属于自己的货款,一直到2016年,事情迎来转机。申请人恢复申请执行后,莲湖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对迟某采取了边控、临控等多重措施,无论是出入境还是坐车住酒店,只有迟某一出现,公安机关就能掌握其行踪。而就在昨天,从周至公安那里传来了好消息。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二厅法官刘文皓:“(昨天)凌晨一点,被执行人入住周至某宾馆的时候,公安机关发现了这个消息。然后直接联系了省法院,省法院直接通知我们法院,带警力控制人。”

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对迟某拘留十五日。


法官:“现在认识到错误了吧?”

迟某:“认识到了。”

法官“那就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坐在法庭里,迟某悔不当初,眼前的他开着奔驰车,身上也有大笔现金,并非还不起钱,这一切只因心里有气。


迟某:“他们公司股东之间闹意见,我这边急需货物,他那边不给发了。不给发以后造成我这边有一定损失,所以心里就很不舒服,就一直(不愿还款)。


【“临控”抓人 老赖还钱 系陕西首例】


《都市热线》全媒体记者了解到,现在迟某不仅要履行还款义务,还将面临15日的行政拘留,而他也是陕西省首例通过临控措施成功抓获的“老赖”。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群:“所谓临控,就是我们通过省法院和省公安厅的合作平台,报送需要临控人员的信息。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消费住店等行为,在布控网络上就有显示。”


所以,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老赖们,不要再心存侥幸了,欠下的债始终要还,甚至还可能付出更惨痛的代价,拘留、罚款、乃至被追究拒执罪。


新闻来源:都市热线

本期编辑:郭兰江

值班主任:刘孟红、张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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