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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凯情报站】咸阳一男子强制醒酒时离奇死亡,原因竟是......

2018-04-01 都市热线 陕西都市快报


咸阳市长武县和境天城小区的陈女士,接到了一个朋友打来电话,说有着急的事想与其见面,热心肠的陈女士赶紧抱着4个月大的女儿赶往朋友家。就在跟陈女士闲聊的时候,朋友告诉她,她的丈夫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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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泡尿 使魏某离奇死亡



死者魏某涛妻子:(晚上)9点10分 我还看了一下时间,(晚上)9点10分,他们就和我们拉家常,因为我们都认识,最后他们说,我爱人死了。



毫无准备的陈女士,开始本以为朋友开玩笑,老公魏某涛今年41岁,身高181,190多斤身体一直很健康,平时喜欢和朋友喝上两口酒,当天的确没在家,也确实是和朋友出门喝酒去了。可刚刚还在身边的大活人,怎么出去吃个饭说没就没了呢。


死者魏某涛母亲:可能有6点 我给人家打电话,人家说,妈,你再别给我打电话了, 就这么一句话。 


老母亲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电话是儿子和她最后一次通话。随后的几个小时之内发生的事,让这个本来平静的家庭突然调转生活的方向,坠入无尽的深渊。那么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魏某涛年轻的生命戛然而止呢?


死者魏某涛姐夫: 出事当天我丈母娘 心脏才做了支架手术,我娃他舅(魏某涛)才从医院接回去,当天喝酒好像是六个人,下午四点多开始喝的, 六个人喝了三斤酒。


按照死者家人描述,他平时身体健康,酒量也都在八两一斤,当天喝的不算多的。这一下他的死就显得有些离奇。随后,我们情报站在长武县城进行了走访,了解到最终魏某涛是在长武县公安局内宣布死亡的。那他的死和当地警方有什么关系呢?


梳理一下当天的事件,死者魏某涛在县城一家羊肉馆,和几个朋友吃完饭之后,准备步行回家。当走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他做了一个非常规动作,这个动作之后引发了一系列事件,导致魏某涛再也没有回家。



咸阳市长武县市场监管局门卫: 他(魏)尿到中间道道了, 我给他说他没听,人家还撕扯要打我,嫌我把人家说了,喝的是酒。

记者:动手了没?

咸阳市长武县市场监管局门卫:“动了,把我打的还带伤呢,还住了院。

记者:“他把你打了以后你报警了?

咸阳市长武县市场监管局门卫:我报警了, 这是我们门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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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因为在市场管理局门口随地小便,魏某涛和门卫谢某发生冲突。按理说警察来了,本身这起酒后的闹剧就应该收场了。然而没想到,这次发生在咸阳长武县的警务事件让41岁的魏某涛躺进了冰冷的太平间。直到现在半个多月过去了,死者的家属再也没有见到亲人一面。事发之后咸阳长武县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为了方便“谈判“,专门在医院附近的宾馆包下几间房,派专人和死者家属对接。


咸阳市长武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因为我的职责 ,人家分了两个组,人家有案情办理组,我不涉及案子,我是处理善后呢。

死者家属:能不能谈谈(进展)。

咸阳市长武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但是这个我不做解释。


根据门卫谢某回忆,当天警方到达现场的时候是在六点半到七点之间,而这个时间与死者魏某涛母亲描述的时间基本吻合。


咸阳市长武县市场监管局门卫:最后警察来了,我就没在, 我出去找我领导去了, 找值班领导去了。


如果门卫说的实话,那么现在可以确定,魏某涛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晚上七点到九点十分。130分钟的时间内魏某涛究竟干了什么,警察出警后又对他做了什么,导致了魏某涛最终死亡呢?也许只有当天出警的咸阳长武县公安局的几位民警才可以还原这一切。


家属:那这些民警还跟平时的生活一样。

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那不工作了么?

记者:是停职吗?

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也没有停职。

记者:那是属于啥?

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接受配合人家监委会调查么。


警方执法记录仪 还原事发经过


根据警方描述,当天醉酒后的魏某涛在见到警察之后,和三位出警民警有些言语上的交锋,随后民警就将他进行了“强制性处理“。那么两个小时十分钟的时间,是如何对魏某涛进行强制性处理的呢。经过多方渠道我们情报站拿到了当天的警方在现场执法时的视频。



视频一共三段,从画面中可以看到一个身穿绿色冲锋衣的男子,在和至少三名警方对话。经过家属辨认,这名身穿绿色冲锋衣的男子正是者魏涛,当时,时间显示为:“18点55分25秒”。


19点整:双方开始互相指点,疑似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


19点01分:魏某涛有疑似用头部撞击民警的动作,随即几名警员将魏某涛控制,并往其面部喷了催泪瓦斯。
19点08分:民警向周围人要胶带,并在19:12分用胶带纸,绑住了魏某涛的手脚。从对话中我们发现,被民警用胶带捆绑的期间,魏某涛曾多次求饶,并提及一位李姓民警。
魏某涛:“李“爷” 李“爷” ,我错了 我错了……



随后身体被捆绑的魏某涛被两名以上的警务人员压在身下,直至19点28分,都可以看到魏某涛在呼吸。

19点29分后从画面中看不到明显呼吸动作。此时魏某涛已经手脚被捆绑的状态下被压17分钟。

19点32分,一位民警查看了魏某涛的面部,但没有做出任何处理。

19点34分: 三名增援警力赶到。


县公安局内 魏某被确认死亡


17分钟一个大活人被几个人控制,反手捆绑压在身下,是导致死亡的原因吗,我们不得而知,《都市热线》全媒体记者试图还原当时的现场。为了模拟的更加逼真,记者亢凯找来几位同事配合自己,首先会同样用胶带绑住记者的手脚,其次,压住他,直到他不能反抗的状态......最终出于考虑到安全问题 模拟进行了11分钟被迫终止。


随后的时间,几位警员似乎都没有发现,魏某涛有什么异常之处,其中有民警开始打电话,似乎是在汇报情况。


执法记录仪显示:

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出警民警:“人已经被控制了,准备带回刑警队。



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更加蹊跷。从当天另外一部执法记录仪看到,时间显示19:50分,第二组执法人员到场,将魏某涛抬到一辆编号为D1219的制式警车上,此时魏的手脚仍然是被捆绑状态。这辆车一路警笛向前行驶,然而并没有去就近的医院,而是朝相反的方向驶入了长武县公安局的大院里。


这部执法记录仪显示:当天20:02分,死者魏某涛被抬入长武县公安局办案区。可能是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此时周围执法人员突然增加到7人,魏某涛被反向捆绑的手脚胶带才开始被剪断。此时已经距离被捆绑整整过去了50分钟。



执法记录仪显示: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某警官:你把110请示一下,你考虑局领导说,120到公安局救人来了,以后传出去是怎么一个情况,影响公安局呢,我觉得把人先送到医院,抢救好了还有视频,还有其他,我就觉得咱赶紧把人家 …… (120赶到现场)表示:心脏呼吸骤停 现场死亡。 


长武公安有没有责任,有什么责任?



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至少人是死在你后院的 这是千真万确的吧,在出警过程中肯定是出现人身的死亡了,有没有责任,尸检结果出来了以后,就依据尸检结论定……



如何判定有无过失 专家依法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那么当天出警的几位民警对于魏某涛采取的诸多行为,属于“保护性措施约束”吗?法律界人士对这起事件怎么看,为此我们采访到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焦和平。焦博士表示 判定警察在这起事件中是否有过错,有三点前提要首先参考。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焦和平: 第一种就是这个当事人 本身就有一些疾病,而警察的执法行为 促成或者成为一个导火索,引发了疾病的爆发;第二种情况就是警察的执法行为,直接成为当事人死亡的原因;第三种就是和死亡还有很大的距离,但警察没有及时的送到医院 错过了最佳的“黄金治疗期” ,由于病情的延误,治疗的延误导致的死亡,可能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根据警方透露,尸检结果需要4—6周时间,对于这起事件最终究竟会怎样处理,还得根据法医的鉴定结果。然而无论基于怎样的状况,焦和平认为,公安机关在出警时,都应该遵循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焦和平:比例原则 意思就是警察执法的时候,所采取的手段、强度和当事人危险行为的程度要相辅,如果已经基本控制了,还要再施加进一步的强度更大的行为的话,这就是一种不当行为 轻的属于“执法不当”, 重的会属于法律上讲的'玩忽职守"。


咸阳市长武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酒后闹事的应该怎么处理 都有规定,规定的很细,一个胶带一个催泪瓦斯,都是符合管理酒后闹事的,都属于约束性,有没有责任以监委会认定结果。 


新闻来源:都市热线

本期编辑:霍政

值班主任:林应乾、张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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