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北大博士也假离婚?前妻回应:他的新欢真的怀孕了!

2018-04-05 陕西都市快报

最近,一篇标题为《现实版“我不是潘金莲”,北大博士后骗离婚的帖子在网上火了。


一名疑为当事人的女网友

在网上发帖控诉丈夫骗离婚的行为

发表的头条文章

被4000多位网友转发 



发帖人@御姐坚持到底  称,2014年5月,自己和北大博士后方某在京领证结婚。2016年孩子出生后,丈夫称要给孩子上北京户口,提出假离婚,但半年后孩子落户,前夫却拒绝复婚。复婚无果后幡然醒悟,自己是“净身出户”,而丈夫在工作地已有了新欢,且对方已有身孕。


帖子节选如下(可滑动上下查看)

外人眼里,我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事业有成,孩子活泼可爱,婆媳之间也算和睦。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是岁月静好,平安喜乐。我自己也一直沉浸在这种幻象里,直到梦醒那刻。

 

我的丈夫(前夫),是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北大博士后。

 

2014年5月19号,我们在北京海淀民政局领证结婚,寓意“我要久”,现在看来,真是讽刺。

 

2016年,男方前往N地工作,我仍在北京上班,两人变成异地夫妻。那时我们感情不错,他时常往返北京看望我,这期间我怀上了孩子。怀孕后,我到J省的公婆家待产,与男方仍然分居两地。

 

2016年9月13号,我们的儿子出生了。他在陪产假期间,对我呵护有加,精心照顾。现在回想起来,仍能记起他流露出的关心是那么的真诚和真实。我以为那是他初为人父时的真情流露,我以为那是他因为我历经千辛万苦为他生下孩子时对我的心疼和感激,我以为我的孩子从此会有爸爸妈妈的疼爱而健康快乐地长大。

 

可是一切的一切仅仅是我的以为。我没有想到一个弥天大谎,一个我万万没有想到的阴谋正走向我,把我和我的孩子推入了万丈深渊。而这幕后的推手正是我的丈夫,我孩子的父亲。 

 

他虽在N地工作,户口仍是北京市集体户口,而我的户口在老家。2016年11月10号,他说为了孩子的将来,还是应该给孩子办理北京户口;而由于我的户口在老家,他又是集体户,这种情况下单位不会给孩子落户,会要求孩子户口随母亲。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我们两个办理“假离婚”,孩子归他,这样单位就不得不让孩子的户口随父亲,落在北京。

 

基于一个女人对自己丈夫基本的信任,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离婚协议里没有分割财产,孩子归男方,我竟然也没有多心就签署了。


事实上,“离婚”后,我一直在江西玉山的公婆家继续带孩子,他回N地上班,我们之间也没什么异样。甚至他当时说,为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假离婚一事也别告诉外人,尤其是双方父母,我也完全照办了。现在想来,他也许是怕亲人们知道后,会有人点醒我,更早识破这个骗局。

 

2017年春节假期,他陪我回娘家拜年,表现出来的是依然是恩爱有加,贴心的丈夫,慈爱的父亲。那时傻傻的我,仍然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虽然我们还有一些现实的困难,经济条件不算太好,也不能朝朝暮暮厮守,但我相信我们的感情是真实的,其他的都可以慢慢来,一切会好起来的。

 

2017年4月,孩子户口事宜已经全部落实,我便提出复婚。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他居然以夫妻感情不和为借口拒绝和我复婚。那一瞬间,我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被骗了。

 

我与他电话沟通,他给我的理由,就是与我没有感情了。


“假离”变“真离”,我崩溃了。法律上,我们已经离婚,协议也是我亲笔签署的,现在复婚不能,我竟然哭诉无门!他就这样肆意践踏我的尊严,蹂躏我的善良,而我作为受害者,在公婆家一个人不分昼夜地带着孩子,却不知他早已不再把我当成妻子。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一切真的太荒唐了!

 

冷静下来,咨询了几位朋友和律师,都告诉我复婚基本是不可能了,唯有收起伤心,赶紧收集证据,看看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在财产上多争取一些。


而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傻得多么彻底。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在公婆名下;因为一直还贷,婚内积蓄所剩无几;他在公司享有一定的股份,办完离婚后,他才增加出资额,成为法人代表、总经理。而这些,都和我毫无关系!我就是真真正正地净身出户了,甚至还失去了孩子的抚养权!

 

我也一度在自责,是不是自己哪里不够好?是不是有孩子后对他缺乏关心?是不是太不注意收拾打扮?我时而恨他恨之入骨,时而又想不顾一切去挽回他的心。谁能告诉我,到底是为什么啊!他能不顾多年夫妻情分,不顾刚刚出生的孩子,残忍地抛下我们!我们是一个家庭啊,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啊,难道真的只是一句“没感情”了就能轻易击碎吗?

 

电话沟通不畅,我盼着他2018年的春节能回家,当面沟通。这期间,我仍在婆家带孩子,整天郁郁寡欢,也安慰自己说,也许他只是一时任性,等我们能当面聊聊,事情也许还有回转的余地。


春节还未到,2018年1月的一天,我无意看到了婆婆的手机,而他和婆婆的聊天记录如晴天霹雳,将我击懵在原地,同时也令我幡然醒悟,并再度崩溃——他早已与别人领证结婚,且女方已经怀孕三个月!

 

男方在微信中请求自己母亲去安抚一下怀孕的“她”,而婆婆也听从了,背着我与她多次联系,关心她的身体情况。

 

而我,在这一切发生之时,什么都不知道,像个傻子一样,在婆家苦苦守候,照顾孩子!

 

共同出资的房屋、丈夫公司的资产,统统与我无关!

一心一意爱着的人,刚刚还说与我只是假离婚,转身却与别人结婚生子!

付出全部、精心照顾的孩子,我没有抚养权!

就连朝夕相处的公婆,竟然也合谋骗我,协助男方一夫二妻,游刃有余!

 

如此狗血的剧情,怕是拍成电视剧也没人信!

 

至于男方的现任,是不是小三我不能确定。她是男方在N地的同事,两个人以前就经常一起吃饭、一起出差,但我出于信任,从来没有过多干涉。

 

我知晓内情后,要求男方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重新拟定离婚协议,但他一再回避。

 

我真的很无助,我对他从无二心,对孩子悉心照顾,最后他却对我这样冷血。无奈之下,我通过邮件将此事告知了他的导师,也到N地找过他单位领导。但对方表态这是家事,单位无权过问。看来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我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只是当初骗我说“假离婚”,所以协议签署非常草率,如今他要真离,那么我们就重新修正协议,真离就按真离办,不要用这种欺诈的手段,从我这个可怜人身上攫取不多的剩余价值。


希望他敢作敢当,给我一个说法,给我的家人一个说法,给我们的儿子一个说法。


在女方提供的视频片段里

她讲述自己的遭遇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b0621w3fku0&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来源:梨视频


视频片段里,

男方承认自己当初为孩子户口“假离婚”…


男方说离婚后觉得两人不合适,

自然就不复婚了


男方还强调那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


在“假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上写着:

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有探望权;

没有共同财产,不存在分割;

不存在房屋产权分割;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协议书 图据 @御姐坚持到底


帖子发出后,网友一片叫骂,

直指男方是 " 渣男 "、" 现代陈世美 "。


4月4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当事双方发帖人佔女士和方先生。


佔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御姐坚持到底 是自己的微博账号,所发的内容属实,她称自己现在只想尽快处理这个事情,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希望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 搞成这样子,对他 ( 方先生 ) 也不好。"


对于前妻曝光此事,方先生语气中则略带疲惫,他说,前妻到自己单位去闹,在网上闹,自己没有办法好好工作,现在已经辞去了相关职务。


据公开资料显示 , 方先生为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博士,北京大学材料化工专业博士后 , 现为包头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于前妻在网上曝光此事,方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没在网上回应什么," 并不是因为她说的全是对的,而是考虑到孩子,孩子长大以后会被看人笑话,说你爸妈当年在网上互相骂互相撕。”


针对佔女士曝光的自己承认是“假离婚”的视频,方先生则非常不忿,称自己当时是被佔女士的家人团团围住,“威胁恐吓,逼迫自己说出的话”。


谈及当年的婚姻,方先生表示很后悔,“自己当时只想找一个不讨厌的,最关键是孝顺老人的,其他都没有考虑。”而自己与前妻哥哥与自己是初中同学,关系较好,就忽略了两人性格合不合适。


方先生告诉记者,尽管当时同学朋友都以价值观相差太大为由反对这门婚事,但两人还是领了证,2014年完婚后,两人的矛盾凸显。


“从14年底到15年、16年,天天争吵,中间也提过几次离婚,但因为自己的性格比较犹犹豫豫,考虑到女孩子离了婚不太好,压力比较大,也许磨合磨合会好一些。现在有点后悔当初没早点下决定。”


关于“假离婚”和“和他人结婚生子”等问题,方某并不愿意多谈,称“前妻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我也不想跟她在网上扯来扯去。”


网友评论


@我是肥珺:世上哪有假离婚都是真离婚

@今夕何夕方见此良人:一开始就是个阴谋

@喵Yy_:你现在要跟强调假离婚的重点在被他骗的净身出户!!!他拿你们共同财产跟小三结婚,买车买房!你怀孕的时候他就算计你,这样才能获得同情,不然要变成泼妇闹剧了啊大姐,目的是为了拿回属于你的钱,30w太少太少了

@土豆子小姐姐:人不人渣与学历无关。

@王-晓天下:只是觉得不能听一面之词!谁会闹就博得同情行不通

@自由飞翔77:再一次用实例告诫世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但现实中有,凡要“假离婚”的都先慎思一下吧!

@扣扣木平:不信假离婚,当时为了孩子好应该是真的,女子混不下去了,看到男方创业了,现在跳出来要孩子要钱!


近年来,

因离婚“弄假成真”的纠纷屡有发生



 别把法律当儿戏! 


《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履行了相关程序,就具备法律效力。就算夫妻签署了“假离婚”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这样的协议无法获得法定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


现实给大家上了生动一课,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

离婚就是离婚。”


新闻来源:红星新闻,综合:梨视频,新闻晨报

本期编辑:蒋小羽

值班主任:徐娇、林应乾

大家都在看

西安男孩遇害案今凌晨告破 凶手竟然是他!

又冷又堵!清明节祭扫出游请避开这些路段

陕西启动气象灾害Ⅳ级响应!多地沙尘持续袭击西安 未来两天西安市民天天吃土……


离婚就是离婚

没有假离婚

记住的点ZA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