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女老师西安打车被拒载 欲拍照投诉竟被的哥吐一脸!
昨天(8月9日),网友@请叫我俊凯吼吼吼通过微博爆料,她在西安火车站打出租车时,不仅遭遇了拒载,还被当事的哥吐了一脸!!!
被
吐
了
一
脸
……
看到这条爆料
小编惊呆了
怎么能这么恶心
乘客:出租车司机竟向我吐口水
《都市快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5岁的武女士是一名在职研究生,同时也是一名老师。8月9号早上7点45分左右,在解放路附近准备打车,遇到了这辆车牌号为陕AU6417的出租车。
武女士说,她在听到出租司机说不拉后,直接下车,绕到出租车后面,准备用手机拍下车牌号投诉这辆出租车的拒载行为。而她的这个举动被司机看到后,对方立即下了车。
因为武女士当时是一个人,很害怕,她立即跑向另一辆出租车,坐到了副驾驶座上,但是那位司机还是不依不饶地紧随其后,并将这辆车的车门拉开。
武女士说,第二次所乘出租车的出租司机看到此情况后,担心出事,赶忙将车开走,才避免了纷争的继续。
武女士:越想越气,浑身都觉得恶心!
不仅恶心,武女士觉得这件事对她的身心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随后,武女士向该车所在公司西安市西城出租车公司以及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进行了投诉。
车队:停运 通报 责令司机向乘客道歉
该车所在车队的周队长对记者说,接到投诉后,他们进行了调查,司机和出租车的承包人也来到车队办公室,书写了事发经过和检查,司机承认给乘客吐了口水。
周队长说,西城出租汽车公司已经对该司机李某做出了处理意见:注销其服务监督卡,该出租车停运3天,在大会上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当面向乘客道歉。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介入调查 严厉处罚
《都市快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已经介入调查,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将依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进行严厉处罚。
据了解,根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故拒绝载客或者中断服务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吊扣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或者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西安新出“十八条铁规”整肃出租行业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日前推出了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十八条管理规定和处罚惩戒措施(简称“十八条铁规”),其中第十条是禁止不按规定着装、对乘客有不文明言行,如果违规此条,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从重处罚。而条例规定的处罚是,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都市快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昨天事情被曝光后,当事出租车司机李某已经被要求停运,正在接受调查。今天早上11点左右,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投诉服务中心,在配合调查此事的同时,向武女士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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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西城出租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此事,他们会引以为戒,对全公司的出租车司机进行整顿、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随后,也会安排相关人员上门向武女士当面道歉。
您心目中西安出租车的形象是怎么样的呢?
您在西安打车遇上过什么样的糟心事呢?
先来看看我们陕西都市快报“二言拍”的评论观点。
在自尊愈发被重视的当下,向乘客吐痰的司机,纵然依法罚款停运,恐怕也很难在情绪上让人接受。坦白讲,涉事司机这一啐,脏了整个行业的脸。
既然选择了出租车司机这个职业,请首先拿出点职业精神。如果连服务乘客的底线任务都完成不了,最好还是找别的营生,别给这种职业抹黑。
在西安被拒载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儿,然而这位女子的闹心遭遇,却像一面“照妖镜”曝光出这种习以为常的营运恶习,已经恶化到了何等地步?
扭转这种令人震惊的运营局面,需要处理的绝不仅是涉事出租司机,而急需主管部门知耻后勇,让西安出租的新气象,配得上大西安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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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都市快报》晚间版
本期编辑:魏尤佳、孙雨
值班主任:徐娇、张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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