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最高罚款3万元!西安私家车主千万别在车上这么做......
有个词儿
不知道您听没听过?
叫“甲客族”
“甲”是“盔甲”的甲
就像小汽车的外壳一样
这“甲客一族”,说的是谁呢?
主要指这样一类人:
拥有私家车,这还不算
还在自己的车身上贴上商家的广告
靠这个,来赚上一笔钱!
所以
马路上我们经常能看见
不少贴着各种广告的车辆在穿梭,
可谓是赚足了回头率。
虽说私家车上贴广告,
每个月能赚几百元的外快,
并且,很多人还会觉得
“自己的车,想咋贴就咋贴,别人管不到。”
但也有不少人质疑,
私家车的车身广告到底能不能贴?
贴了会不会被交警叔叔抓呢?
小编告诉你
会
的
!
以后在西安
可不能随意在车身设置广告了!
根据办法,车身广告包括利用机动车车身安装、悬挂、张贴、喷涂、绘制等形式设立广告,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车身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可以设置车身广告的:
包括有固定线路的公共交通汽车;
巡游出租汽车;
规定以外的其他车辆不得设置车身广告。
接着咱们再细说
这具体操作是啥?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可以在车身设置执行任务的标识,但不得设置广告;
共享汽车可以在车身设置便于用户辨别的标志标识,但不得设置广告;
单位自有自用的大客车、厢式货车可以在车身设置本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但不得设置广告。
需要设置车身广告的,
由申请人向市城市管理部门
或者区、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部门
提出申请
公交车可以在机动车车身外两侧,车窗以下的区域和车厢内设置广告;
巡游出租汽车可以利用车顶电子屏或者顶灯设置车身广告。
驾驶室左右两侧车门外侧可以设置经营单位名称和统一的监督电话,但不得设置广告。
而要设置车身广告
也有许多禁止行为:
在车身外侧进行广告设置,禁止使用反光材料设置车身广告;改变车辆技术参数和车辆主体颜色;设置音响、照明设备;设置实物广告;影响行车安全;覆盖、遮挡发动机散热口、进风口等。
那有人就要问了
如果没按要求执行
会有什么后果吗
当然有,后果还很严重!
未按要求最高罚3万
办法施行前已设置的车身广告,
不符合规定的,
应当在办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
长期在西安使用的外地车辆
和有固定线路或者站点的外地长途客车,
应当遵守办法;
临时进入西安(十五日以内)的外地机动车,
违反办法规定的,
应当向执法人员说明情况。
根据办法,未经许可擅自在巡游出租汽车车身设置广告的,由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其他未经许可擅自在机动车车身设置广告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未按照许可的位置、形式、规格等要求设置车身广告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车身广告的文字、图案显示不全或者出现破损、污浊、褪色、变形等情况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按照以下操作
每天了解天下事
▼
新闻来源:陕西二套融媒中心、三秦都市报
本期编辑:蒋小羽、孙雨
值班主任:张旭辉、邓博、林应乾
赶紧点ZAN转发
提醒身边的车主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