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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陕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啥变化?
记者24日从省人社厅获悉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
经省政府同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
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据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由四类调整为三类,
其中:
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的有3个:西安市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
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的有8个: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汉中市城固县、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商洛市商州区;
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的有1个:西安市蓝田县;
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的有20个:宝鸡市麟游县,铜川市宜君县,汉中市镇巴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安康市平利县、石泉县、紫阳县、白河县、汉阴县、镇坪县、宁陕县、岚皋县,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柞水县。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地区类别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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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西安日报
本期编辑:卢丽珍
值班主任:徐娇、邓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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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
希望大家都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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