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注意!开车上路这件事千万别做,一女司机被罚200元扣3分,还被交警约谈……
春节期间,
科幻电影《流浪地球》火了
同时也带火了一句台词:
“北京第三区交通委提醒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说起行车规范,
这可是每个司机开车
上路最基本的要求。
可是有人偏偏不这么做啊。
这不,最近,
西安一私家车
就因为行车不规范摊上事了!
2月10日下午3点20分左右,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华清东路中队接到报警称,位于柳虹路附近的房屋起火,需要紧急救援。
中队迅速出动抢险救援消防车、城市主战消防车、高低压泡沫消防车及指战员20人前往着火区域。在消防车前往起火点的途中,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
当时视频记录下了这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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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话不听,鸣笛不管,
这辆私家车始终稳稳当当地
走在消防车前面
这位“大神”
等待救援的群众心急如焚,
英勇的消防员们焦急万分
赶着去灭火救援呢!
一分一秒就是生命啊!
如今却被这辆淡定从容的车子耽误,
怎么能不让人生气呢。
由于事发在春节假期,来往通行的车辆并不是很多,这辆小轿车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行驶,就这样持续了大概四分钟左右的时间。
西安消防支队华清东路中队抢险救援车驾驶员石洋:“每次出任务,警灯和警报是全开的,声音特别大,十米之内肯定能听得见。当时,前方车辆离消防车大概三、四米,我们也进行了喊话鸣笛,而前车车主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随后,我们在确保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变道超车,才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火灾。”
事发后,消防员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西安交警灞桥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民警对小轿车驾驶员进行了约谈。
据了解这名驾驶员姓刘,是一个拥有24年驾龄的女司机,对于为什么没有避让消防车,她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由于处置及时,火情得到迅速控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果刘某因为没有避让消防车,耽误了消防员到达火场的时间,造成了重大的影响,有可能会面临刑拘。民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她进行了普法教育。
驾驶员刘某通过交警对她的教育,
也深刻地意识到了
当司机一定要注意力集中,不能分神。
消防救援刻不容缓,
前方或许有人焦急地待援,
或许已有人吸入浓烟昏迷,
快几秒钟都可以赢得生命!
这种故意阻挡的行为已违法,
必然将受到惩罚!
法律明确规定,不避让要受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特种车辆(包括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避让特种车辆的将被扣分和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则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可以处警告或罚款,乃至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遇到出警消防车,我们该怎么做?
1
前后车辆均在行驶过程中:仅有一条车道的,前车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当及时停车让行。
2
有两条以上车道的,前车应当打转向灯,向两侧车道变道让行。
3
与特种车辆同方向的后车应当减速行驶,不得加速并行、穿插、超越。
4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与特种车辆同车道内的前车应在保证斑马线上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后靠右侧停下,让行特种车辆。
5
如因闯红灯而被拍照可以事后去交警大队通过申诉取消。
真心希望广大司机:
如路遇消防车、急救车、警车,
请传递正能量,
让它们先行!
让生命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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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都市热线》
本期编辑:孙雨
值班主任:张旭辉、邓博、徐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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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规范
平安归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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