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健委最新通知!
5月15日,记者从西安市卫健委了解到,本月起,将开展为期1年的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严厉打击漠视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巡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和5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全覆盖。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4个方面15条:
具体项目:(1)医院名称是否符合规定;(2)医院使用的标识名称,宣传名称与执业证书登记名称是否一致。(3)医院名称是否与医院登记注册的类别一致。
具体项目:(1)医院实际执业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2)医院实际开设诊疗科目与登记科目是否一致;(3)是否存在对外出租科室的情形。
具体项目:(1)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量是否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医院是否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相关设备是否可正常使用。(3)医院是否有污水处理、消防等设施与设备。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资料审查、调取医务人员注册系统信息、线索追踪。
具体项目:抽查不低于50人或不少于50%的在职医务人员档案,查看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执业资质,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挂证、人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巡查方式:资料审查、病历核查、线索追踪、实地查看、网络检索。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病历资料、管理材料、技术目录、收费项目。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病历核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网络检索。
检查对象:医院内部科室、药房、病历资料、收费项目、医院患者。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2)抽查药品、耗材,器械、设备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有假药、劣药;(3)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巡查方式:病历核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实地查看、网络检索。
具体项目:(1)院务公开村料是否包括医院基本情况、服务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2)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是否在显著位置可见。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医院网站(含公众号、微博、APP等,下同)。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按照《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九项准则》建立院内行风管理制度;(2)是否存在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3)医院是否建立投诉接待制度并及时处理投诉纠纷。
具体项目:(1)发热门诊是否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2)发热门诊是否具备独立完成发热患者检验检测的条件;(3)抽查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发热患者处置流程。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陈丽阳 029-86787680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了解详情)
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