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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健委最新通知!

陕西二套融媒中心 陕西都市快报 2022-07-05

5月15日,记者从西安市卫健委了解到,本月起,将开展为期1年的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严厉打击漠视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巡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和5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全覆盖。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4个方面15条:


(一)医院规范设置情况。


1.医院命名。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网络检索、调取医疗机构注册系统信息。

检查对象: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医院网站和医院悬挂的标牌。

具体项目:(1)医院名称是否符合规定;(2)医院使用的标识名称,宣传名称与执业证书登记名称是否一致。(3)医院名称是否与医院登记注册的类别一致。


2.医院诊疗科目设置。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调取医疗机构注册系统信息。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

具体项目:(1)医院实际执业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2)医院实际开设诊疗科目与登记科目是否一致;(3)是否存在对外出租科室的情形。


3.医院设备设施。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线索追踪。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

具体项目:(1)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量是否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医院是否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相关设备是否可正常使用。(3)医院是否有污水处理、消防等设施与设备。


(二)医院规范执业情况。


4.人员资质。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资料审查、调取医务人员注册系统信息、线索追踪。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

具体项目:抽查不低于50人或不少于50%的在职医务人员档案,查看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关执业资质,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挂证、人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形。


5.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

巡查方式:资料审查、病历核查、线索追踪、实地查看、网络检索。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病历资料、管理材料、技术目录、收费项目。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并按要求备案;(2)医院是否开展或变相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3)医院是否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4)医院是否违规开展孕妇外周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5)医院是否组织或参与实施非法采供卵、代孕等行为。


6.药品器械。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病历核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网络检索。

检查对象:医院内部科室、药房、病历资料、收费项目、医院患者。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2)抽查药品、耗材,器械、设备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有假药、劣药;(3)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7.服务行为。

巡查方式:病历核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实地查看、网络检索。

检查对象:门诊、病历资料、收费项目、技术目录、医院患者。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存在以虚假诊断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2)医院是否存在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3)医院是否存在虚构医疗服务、巧立名目、虚构项目等情形;(4)医院服务项目名称与实际开展服务是否一致;(5)医院是否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问题;(6)病历书写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7)是否有挂床住院的情况。


(三)医院运行管理情况。


8.制度建设。

巡查方式:资料审查、病历核查。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处方材料、病历资料。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有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病历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2)医院是否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医师技术档案;(3)医院是否对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缺陷进行统计分析和持续改进。


9.医院感染管理。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资料审查。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相关科室或部门。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按规定设立或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2)手术室、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是否符合要求;(3)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是否符合规范。


10.院务公开。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

检查对象:院务公开材料。

具体项目:(1)院务公开村料是否包括医院基本情况、服务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2)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是否在显著位置可见。


11.互联网诊疗。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网络检索、资料审查。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互联网医院系统。

具体项目:(1)互联网医院是否与所在地省级监管平台进行对接;(2)是否实施了第三级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是否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实名认证;(4)互联网诊疗活动是否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12.宣传行为。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网络检索、资料审查、线索追踪。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医院网站(含公众号、微博、APP等,下同)。

具体项目:(1)医院在各种报刊、广播、地方电视台、网络、墙体、喷绘、广告牌、宣传单等媒介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2)医院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是否符合实际。


13.行风建设。

巡查方式:资料审查、线索追踪、患者访谈。

检查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内部科室、医院患者。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按照《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九项准则》建立院内行风管理制度;(2)是否存在收受、索要红包的现象;(3)医院是否建立投诉接待制度并及时处理投诉纠纷。


(四)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


14.发热门诊设置。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资料审查、员工访谈。

检查对象:发热门诊。

具体项目:(1)发热门诊是否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2)发热门诊是否具备独立完成发热患者检验检测的条件;(3)抽查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发热患者处置流程。


15.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巡查方式实地查看、资料审查、员工访谈、患者访谈。

检查对象:发热门诊、门诊、内部科室、医院管理部门。

具体项目:(1)医院是否存在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情形;(2)医院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规范使用防护装备;(3)消毒用品是否按需求配备到指定位置;(4)就医患者是否存在扎堆聚集现象;(5)住院患者是否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住院;(6)陪护人员是否相对固定、进行核酸筛查、不随意进出病房;(7)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和日常健康监测等;(8)医院诊室和病房是否开窗通风或设有新风系统,是否设置缓冲病房;(9)医院是否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流程进行全员培训和演练。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陈丽阳 029-86787680

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 史利青 029-86781645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高宁 029-86787709

线索征集电话:029-86787680、86787681

线索征集邮箱:Yzc86787680@163.com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了解详情)


来源: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蒋小羽
审核:徐娇 吴芳
终审: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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