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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已批准39个抗原检测试剂!孕产妇和儿童注意!西安多家医院最新通知

陕西都市快报 陕西都市快报 2023-01-13

吃连花清瘟

就别吃布洛芬了!

专家紧急提醒


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并附以《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依据发热、咽干咽痛等七种症状列出了常用药物,连花清瘟颗粒/胶囊、布洛芬、阿司匹林均被列入参考表。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呼吸科主任崔红生教授在接受采访时提醒,病急不能乱投医,退烧药与感冒药尽量不要叠加使用。



西药退烧药选用一种即可。


“高热症状明显,浑身酸痛、头痛剧烈时可以用些解热镇痛药,即退烧药,比如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应把握“中病即止”原则,尽量不要联合使用。”崔红生教授表示,“而且要注意每日服用剂量不要超标,否则对肝脏会有损伤。比如,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一天内不要使用超过4次。使用布洛芬退烧时,应注意每次间隔6小时,一天用药不超过4次。使用对乙酰氨基酚退烧,若持续发热或疼痛,每4-6小时可重复使用1次,一天用药不超过4次。”


西药退烧药与中药感冒药尽量不要同服。


“比如吃了连花清瘟、金花清感、宣肺败毒颗粒等药物,就不用再额外服用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了,因为这些中成药本身就有退热的功效”,崔红生说,“同理,布洛芬与感康、白加黑等也尽量不要同服”。


中药感冒药尽量只选一种“小量频服”。


“连花清瘟、清开灵、蓝芩口服液等中成药选择一种即可,没必要两三种一起服用,因为它们都含有清热解毒类的苦寒药,叠加使用易伤脾胃,引邪深入”,崔红生介绍,“总之,新冠的治疗与普通感冒类似,尽量只选择一种对症的药物为宜,另外,在服法上应‘小量频服’,增加服用频率而不是增加剂量与种类。”


此外,如出现咳嗽等症状,需要服用镇咳糖浆时,应该干喝,服用后半小时内也不要喝水,让糖浆在喉咙待一会儿才有效。如咳痰严重需要使用对乙酰半胱氨酸泡腾片,切记要将泡腾片溶解在温水中后再服用,不要直接吞服。


“早阳早好”?

新冠会不会感染两次?

专家回应


近期,有网络传言称感染一次新冠病毒相当于就打了一次疫苗,甚至有人表示“早阳早好”。

那么,这种言论成立吗?

据中国新闻网消息,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小汤山方舱医院医疗专家李侗曾强调,尽管感染新冠病毒后,在一定时间内会获得针对该毒株的免疫力,但并不代表不会再次感染。

资料图:居民进行抗原检测


李侗曾介绍,确实有些传染病得过一次轻易不会再得,如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甲肝等。原因与这些病原微生物特性有关,感染后,身体会利用之前形成的免疫机制进行自我防护。

不过,新冠病毒是属于另一种,感染一次并不能终生免疫。据具有类似的特点还有流感,由于病毒型别多、变异快,容易从人体免疫机制中发生逃逸。这也是流感疫苗为何每年都要接种,因为重复感染的概率很大。

李侗曾特别提醒,同为新冠病毒,不同的毒株导致感染多次的能力也有强弱之分。与德尔塔及之前的变异株相比,奥密克戎更容易导致再感染。此外,反复感染依然有一定重症风险,会传染给家中老人、基础疾病者等高危人群。

“尽量让自己和身边人晚感染、少感染。”李侗曾表示,即使曾经感染,也还是要做好防护,且感染后再接种疫苗也有必要。

国家药监局

已批准39个抗原检测试剂


12月9日,经国家药监局审查,批准佰奥达生物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泰普生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3个企业的3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截至目前,国家药监局已批准39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相关产品上市后监管,保护患者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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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孕产妇和儿童就医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


日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母婴安全,最大程度保护孕产妇和儿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总体安排,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健康宣教指导
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通过微信、APP、电话、视频、线上孕妇学校等方式加强对孕产妇和儿童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指导孕产妇和儿童家庭做好健康监测和日常防护,建议孕产妇和儿童外出或到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佩戴N95口罩,少到人员聚集和空间密闭场所,居家或在办公室时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掌握正确洗手方法,外出返家认真洗手。各地要积极开展“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充分利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做好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等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利用胎心监护仪、经皮黄疸检测仪等可穿戴设备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健康监测与管理,切实减少群众非必须到院和交叉感染风险。
二、强化主动服务随访
各地要结合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指导社区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常住孕产妇和0-6岁儿童情况,建立人员清单和重点人群台账,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引导孕产妇及时主动向社区报备,以便及时获得就诊服务。指导助产机构与在本机构建册或产检的孕产妇保持密切联系,告知应急联系方式,以便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以妊娠风险评估“五色管理”为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产妇为重点,详细了解每一位孕产妇隔离状态和健康状况,通过多种方式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咨询与指导服务,加强心理支持,舒缓孕产妇心理压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根据社区摸排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情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对妊娠风险评估“五色管理”为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产妇和高危新生儿进行重点核查、主动服务和随访管理。
三、保障正常医疗服务
各地要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做好服务衔接,确保渠道畅通、响应及时,为涉疫孕产妇、儿童等提供就医便利。各级助产机构要保持持续运行,未经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停止助产服务。个别助产机构临时关闭的,关闭前已建档和关闭时尚在待产的孕产妇,原则上转移至此前各地确定的应急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住院分娩。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着力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千方百计保障疫情期间孕产妇和儿童医疗保健服务需求,要建强建优中医临床科室,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新冠肺炎诊疗和预防祛疫中的重要作用。
四、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各级医疗机构要保持孕产妇、儿童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妥善处置、及时转运急危重症患者,对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儿童等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同时给予积极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急诊患者具体接诊流程,按照疫情防控医疗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切实发挥母婴安全重症救治的“兜底”保障作用。各级助产机构要完善孕产妇入院筛查流程和应急预案,指导孕产妇适时接受核酸检测,提前做好住院分娩准备。
五、优化门诊就医流程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4号)要求,通过预约诊疗平台、现场出示等各种方式查看就诊孕产妇和儿童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对于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核酸。要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就医流程,将门诊区域划分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根据就诊孕产妇和儿童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分区就诊。设置发热门诊的妇幼保健机构,要严格按照《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人员配备,切实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要推进门诊预约诊疗、预约住院分娩、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网上查询与推送检查检验结果等智慧妇幼服务,减少群众排队次数,努力缩短患者在院等候停留时间。要努力提供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等环节的“一站式”便捷服务,减少就诊人群在院内交叉流动。
六、严格住院安全管理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对入院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入院后根据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要重点关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复杂先心术后、骨髓移植术后等基础状况较差的儿童患者,以及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孕产妇和儿童患者(特别是3岁以下儿童),持续加强监测,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要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全力加强医疗救治。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严格落实病区封闭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不探视和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应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在病区内实行全程封闭管理,特别要加强分娩室、新生儿病房的安全管理与院感防控。要规范设置过渡病区(或过渡病室)、隔离分娩间,对需要收住院但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应当先收治在过渡病区(或过渡病室),在隔离分娩间进行分娩,待确认核酸检测结果后再转入相应病区。
七、关爱患者和医务人员
各地要积极利用5G等技术开展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科室的远程探视,加强与家长的交流沟通,缓解家长紧张焦虑情绪。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全员培训,指导所有医务人员严格规范执行感染防控措施,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配备适宜、充足的防护用品,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对分娩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和部位的医务人员原则上实行每日一检。要密切监测门急诊运行和床位使用情况,结合医务人员健康状况,统筹调配人力资源,优化排班编组、有序值班值守,保障医务人员得到合理休息。
八、做好医疗资源储备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下大力气加强重症医学、麻醉等重点科室建设,完善负压产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设施,配齐配足急诊急救、重症救治、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做好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储备,备足抗原检测试剂。重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储备好适宜的中成药和适量的中药材。建立完善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物资和药品储备量应当满足孕产妇和儿童等人群医疗服务需求。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年12月8日



西安多家医院最新通知


陕西省康复医院门急诊就诊须知


12月9日,陕西省康复医院发布了最新的门急诊就诊须知,要求所有进入院区人员要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绿码)、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测体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急危重症患者若无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在急诊科隔离病房边救治同步采核酸。居住地为高风险地区、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有发热(体温≥37.2℃)、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的人员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新入院患者及陪人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和陪护相关手续,核酸检测结果互认。


就诊时要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排队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住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陪诊不陪护,陪诊陪护仅限一人。


医院表示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政策,广大患者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当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陕西省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门诊就诊患者及陪人

都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12月9日,陕西省人民医院发布就诊须知,提醒门诊就诊患者(含陪人)扫陕西一码通场所码、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住院患者(含陪人)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住院病区实行院内闭环管理,每名患者限1人陪护,严格执行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陪护期间严格防护、严禁外出。急危重症患者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


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可自行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尽量乘坐私家车,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发热门诊,并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西安交大一附院

发布最新就诊公告


12月9日,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西安交大一附院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将来院就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门诊患者诊前提醒:

医院通过预约诊疗平台提醒预约成功患者提前做好核酸检测,现场出示等多种方式表明核酸检测情况,医院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安排至相应区域就诊。2.轻型及无症状新冠感染者可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下发的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7号《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选择居家治疗。3.医院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因无码及核酸结果影响患者正常就诊。


二、门诊就诊区域划分:分区分类接诊相应患者

1号预检通道:普通绿码预约患者进入门诊各专科就诊;经口内镜、经口鼻检查治疗、肺通气、门诊手术患者等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号预检通道:无手机老年人、陪护者等经人工预检后进入相应通道。

3号预检通道:红码、核酸检测阳性患者以及发热伴有新冠症状患者等经专人引导进入相应区域就诊。


三、急危重患者:直接进入急诊中心就诊(按照急诊分区诊疗流程实施)。


四、慢病患者、复诊患者等可选择由智慧好医院专业医师全天候为患者提供线上视频问诊、咨询等医疗服务;网络方便门诊提供线上开具常规普通药品及检查检验申请单、送药到家等服务,减少患者来院交叉感染风险。


五、新住院患者及陪人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住院。


六、温馨提示

1.医院门诊实行“非急诊患者分时段实名制全预约诊疗”服务模式,请大家提前预约挂号;

2.来院就诊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在院期间,尽量避免触摸医院物体表面,勤洗手,候诊和排队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就诊期间,自觉遵守“一室一患”等规定,保障就诊秩序,维护好就诊环境;

5.看诊时,请客观如实配合医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中国新闻网 人民日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西安发布

编辑:孙雨审核:徐娇 林应乾终审:侯璟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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