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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晚,成都某小区突发电动车爆燃事故。根据监控视频显示,一名业主推着电动车进入电梯后,电动车突然自燃起火,轿厢被浓烟吞没。这一事故在我市引起热议,电动车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如何对电动车充电进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11日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物业管理协会以及部分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召开紧急会议展开讨论,安排部署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张良说,我市将发布通知,成立联合执法小组,联合查处电动车充电、小区消防通道堵塞问题,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罚一起,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冰说,只有明确职责,才能管出成效。电动车安全充电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我市将常抓不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通过人防、技防等方式,再加“安全锁”。
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焦斌斌称,各物业企业要负起责任,有针对性地管理电动车不规范充电行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小区里安装的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河南省消防条例》规定,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200元。同时,《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指出,禁止业主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电。再次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使用电动自行车要牢记
楼道不停车
电瓶不进门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智玲 摄影报道
视频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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