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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城市管理局致民和市民的一封信

2017-09-15 民和城事

尊敬的市民朋友:

        洁净舒适、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关系到每一位市民的生活质量。多年来,因为大家的参与、支持和付出,民和变得越来越美丽、越来越文明。奋力推进现代化幸福民和建设,致力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然而,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个别单位或个人为一己私利私搭乱建,不仅扰乱了建设规划秩序,影响了城市形象,而且破坏了公平正义,损害了公共利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动员全县上下依法对违法建设进行整治。对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推进查违、治违、控违工作。为此,我们热切期望您的理解、参与、配合和支持。

  一、不实施违法建设。如要进行建设,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凡未经审批的,不要动工建设;已取得相关手续的,要严格按照许可规定进行建设。有关部门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和制止一切违法建设行为。

  二、不买卖、租赁违建房屋。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违建房屋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在质量、安全上也存在很大隐患。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算清楚大账和长远账,树立起“拆除违建不予补偿,买卖违建不受保护”的法律意识,不要因眼前小利而买卖、租赁违建房屋。

  三、主动配合控违查违工作。广大市民朋友应当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调查、处理。凡干扰、拒绝、阻碍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四、积极监督违法建设行为。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和监督控违查违工作,举报违法建设行为。

        各位市民朋友,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大家生活在民和这个大家庭,是城市的建设者和受益者,更是城市管理的参与者和维护者,把民和建设好、发展好、维护好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城乡规划建设的规范有序、和谐文明,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全民参与,齐心协力,共建幸福美丽新家园!

来源/民和县城市管理服务平台  民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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