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诚赴浙江学习考察新时代“枫桥经验”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枫桥经验”更是全国政法战线的旗帜。为深入贯彻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调解工作,提升四川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水平,5月16日至17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带队赴浙江省学习考察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巡视员周祖勇陪同考察座谈。
刘志诚一行先后考察了余杭区网络交易纠纷调解中心、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余杭区司法局与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司法局、余杭区司法局领导进行了座谈。
在余杭区网络交易纠纷调解中心,刘志诚详细了解了该中心成立的背景、运行模式和取得的效果。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总部入驻余杭区后,该中心年均受理网络消费投诉举报高达20万件,占全国同类投诉举报总量的50%以上。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余杭区司法局依托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设立与阿里巴巴、市场监管局数据互联互通的网络交易纠纷调解平台,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20名,由经侦、物价和执业律师、相关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工作等近100名人员组成调解专家库,负责网络纠纷调解,年均调解案件近4万件,调解成功率达50%。
在余杭区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刘志诚详细询问中心人员组成、运行机制和工作实效。该中心实施专业化整合,整合交警、人民调解员、援助律师和交通法庭、保险公司等力量,并将协辅警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搭建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前置、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庭审等全流程在线处理,实施“一条龙”“24小时”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最方便快捷的服务,年均调解纠纷3000余件,赔付金额超亿元。
在听取浙江省司法厅、杭州市司法局、余杭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介绍后,刘志诚指出,通过对三个点位的实地学习,备受启发、倍增动力、倍感压力。余杭区网络交易纠纷调解新模式,是余杭区司法局立足于新经济发展特点,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新趋势,主动作为、创新作为的结果,是新时代的网络“枫桥经验”。余杭区交通事故调解中心,是充分整合各方资源,运用现代化技术,构建新时代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的典范。浙江司法行政机关主动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与时俱进、主动作为、超前谋划、整合资源、加强保障,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内涵,调整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成功做法为四川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调解工作开阔了思路、提供了经验。
四川将秉承和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浙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突出解决制约四川调解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重点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保障,做到基本保障、基础保障、动态保障和特色保障“四保同步”,积极为推进调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条件;学习浙江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既要发扬传统的好做法、好经验,创新发展四川大调解工作模式,又要紧扣时代特点和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提出新时代四川调解工作新思路,探索“科技+”“互联网+”调解新模式,着力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学习浙江始终坚持整合资源、增强合力,要以全面提升交通事故调解水平为切入点,认真总结四川交通调解前期取得的成效,加强顶层设计,力争从省级层面,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物价、保险、医院等部门,充分整合交警、律师等资源,着力构建一体化交通事故处理平台,全面提升交通事故调解效率和成功率,并以此为契机,逐步实现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体系一体化,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首选率;学习浙江始终坚持超前谋划、自我加压,积极借鉴浙江建立法治指数评价体系和试点建设司法所标准化指数等成功经验,将标准化评价体系引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全面提升四川司法行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