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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注意事项告知书
各位考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本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一次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诚信参考。为确保参考顺利安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一、
做好迎考准备
(二)有效证件准备。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要抓紧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换证、补办。
(三)密切关注法考信息。考生须密切关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确保手机畅通,及时获取考试、防疫等最新通知和信息。如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更改,请立即报告客观题考试报名地考区市(州)司法局及时变更。
二、
做好防疫准备
(二)签订健康状况承诺书。10月21日至10月30日,考生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三)做好病疫预防。深秋初冬季节,请考生避免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人群集中区域活动,提早注意,自觉预防流感、新冠肺炎等疾病的传染感染,以免健康数据异常,影响正常参考。异地考生请注意择选安全卫生的环境就餐、住宿。
(五)参考防疫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须按各客观题考试考区市(州)司法局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场,按照现场指示要求排队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人像识别。为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考生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进入考点考场原则上需全程佩戴口罩。
三、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四川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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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芳
审核:郑涛、申薇薇
来源: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