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法纪教育活动在省法纪教育基地举行
2023年2月22日,司法厅在四川省法纪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了第二届省级人民监督员法纪教育活动。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飙出席活动并讲话。
全体省级人民监督员先后集中参观了四川省法纪教育基地、听取了现身说法、重温了人民监督员誓词、组织召开了座谈交流会。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法纪教育活动十分必要,对于广大人民监督员进一步深刻认识自身所肩负的神圣职责、防范工作风险、切实履职尽责具有重要作用。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司法,更应当模范的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要求自己,确保言行符合人民监督员的制度要求和公众期待,真正让群众信服,让人民满意。
会议要求
全体人民监督员要严守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要严守工作纪律,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选任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工作制度,把握好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尺度,做到“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要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人民监督员组内秩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会议强调
全体人民监督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高涉检法律理论水平和素质能力,切实掌握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定位与职责、履职要求、监督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要善于向实践学习,积极参加案件讨论、庭审观摩、案卷评查,加强经验总结,找准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关键点。要善于向群众学习,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群众所需、所盼,着力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发力。
会议强调
全体人民监督员要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履职尽责、建言献策,不断增强监督效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桥梁纽带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履职考核制度标准,建立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协同配合,为人民监督员更好的履职尽责提供保障。
座谈交流会上,5名人民监督员分享了履行监督工作经验,交流了心得体会。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将在以后的履职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牢记使命、筑牢防线、慎微慎独,切实依法廉洁行使人民赋予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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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芳校核:荣飞审核:李灿、郑涛
来源:厅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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