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炸】2年前将医生打到尿失禁的女教师如今评上了高级职称,网友们炸了:师德何在啊?!
近日,上海一中学教师在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公示期间受到质疑,该教师曾于2015年在医院与医生发生肢体冲突,网友对其师德提出非议。
闵行区教育局12日作出回应,认为该教师不存在师德问题。从“打人”到“阻火车”,师德问题是否仅限于校内范畴?
时隔两年
网友仍不满“打人教师”评职称
争议当事人为上海闵行区一中学语文教师缪某,其名字出现在“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闵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页面中。
根据闵行区警方提供消息,2015年9月26日,缪某与上海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的一位医生因取化验报告一事引发冲突,后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作为纠纷案结束。而根据当时缪某所在学校的声明,缪某当时“处事不冷静,客观上给医生造成身体伤害,确实很不应该,也很后悔”。
2016年10月,上海市人保局网站公示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名单,其中缪某的名字赫然在列。此事遭网友质疑后,当事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撤销”落户申请。
近期,缪某评职称的公示名单上网后又遭非议。不少网民再次发出当时事件现场照片,谴责教师动手打人的过激行为。
不少网友质疑,
“师德应该作为评职称的基础标准,
这样的人应不予考虑。”
@佩琪减肥成功了:好好查查这个学校的人际关系吧,老师没有师德只会误人子弟。以后大了打医生,一句话,我们老师教的!
@阿英:教育孩子不止看分数,评价,老师不止看升学率!老师要为人师表,学生要学会做人,这才是核心!
@Reds-ly:殴打医务人员造成对方的骨折和尿失禁,这样还能被评到高级教师,那我想知道那些落榜者究竟干了什么才评不上的?
@Huichch : 师德应不只限于校园内吧!日常的言行举止反映了个人的修养和教养,为人师者应该比普通人有更好的修养吧!
@福沛湾:没有公德何来师徳?
@大地之歌: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你作的恶我们都记着呢!
也有网民认为
不能永远关上大门
只要悔改应当给予当事人机会
@强强:她是犯过错,但也不能无限期惩戒她吧?
@悍匪奎木狼:得饶人处且饶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何必被贴上坏人的标签让人永世不得翻身,好像你们都没有犯过错似的。
@wayway:私以为我们不能拿英雄的标准来要求个人。
@pack-bag:人非圣贤,2年过去了,就不能再给她个机会吗?现在互联网的环境对人太苛刻了
@cecily:她是个老师,她的专业和优秀如果符合评定标准,为什么不能让她参评?
闵行区教育局12日表示,缪某“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符合程序,当事人不涉及违反师德问题。
拦火车、性骚扰…
如何约束课堂外的“任性”?
这一周,关于老师的新闻特别多。
合肥一女教师在火车站台上因等人而无视工作人员劝阻,用身体阻挡车门关闭,造成列车晚点。事发后,涉事人被停职,学校作深刻检查。
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陈小武因存在对学生的性骚扰行为而被取消行政职务和教师资格。
课堂外的教师行为该如何规范约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包括体罚学生、有偿补课、歧视学生等10类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行为,而高校教师的师德行为的“7条红线”还包括了“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31个省份都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建立了相应的师德建设制度,并将师德作为聘任和考核重要依据。然而,从教育部的中小学“10类行为”、高校“7条红线”,到地方规定,都甚少涉及教师校外的道德行为。
上海师德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王正平说,师德相比一般道德有更高要求,教育部门规范了校园内的师德,校园外的道德衡量可引入社会评价。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建议在学校管理与教师评价中,引入教师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通过教师委员会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制订教师评价标准,实行教师同行评价、学生家长评价,丰富评价参与方,实现师德师风的全过程评价。
这事儿你们怎么看?
欢迎在留言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综合整理自网络
|本文为广告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
目前250000+人已关注加入我们
有你想看的精彩
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
小编工资涨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