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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女子遭丈夫当街暴打,路人愤而报警!遇到家暴怎么办?每个人都应该看看!

2017-11-25 阜阳公众网

今天是国际反家暴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先来看一起发生在阜阳市民身上的案例。

阜城市民小丽(化名)今年30岁,近日,她向本网反映,她的两次婚姻,均在家暴阴影的笼罩之下。


据小丽口述:“第一次婚姻打我是在我们的新婚之夜,醉酒后的他因为一点口角而对我大打出手,我当时以为,这只是一次意外,只会发生一次。”但事实上,却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每当丈夫醉酒,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暴力行为,每次喝醉就会对小丽拳打脚踢,甚至会向小丽脸上扇巴掌。忍无可忍的小丽选择了离婚。

(网络配图)

第二次婚姻中,小丽与丈夫开始还算和谐,变化出现在双胞胎女儿出生之后,丈夫变得不归家,出轨有了新欢,开始对小丽暴力相向。有一次,仅仅是因为小丽赌气没有在家吃午饭,回家就遭到丈夫的拳打脚踢,让她滚出家门。


最近一次的暴力行为,发生在大街上,因为小丽想买一件衣服,和丈夫商量不成,竟然把她拉到街上暴打起来,吓坏了周围群众,纷纷打电话报警……


公安机关出警制止,并做了相关笔录,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在其丈夫信誓旦旦的保证之下,让其返回了家中。然而,回到家之后,丈夫却再次变本加厉的伤害她……

小丽该怎么办?

小编从阜阳市妇联了解到,仅2017年,全市主动到妇联寻求调解帮助的就有112起。市妇联负责人告诉小编,在接访的过程当中,来到妇联反映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这种案件数占整个接访数的绝大多数。据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约30%存在家庭暴力。


看来,遭遇家暴的现象并不是个例……


据市妇联负责人介绍,遇到家暴行为可向妇联求助,妇联将尽力帮助受害者维权,同时还可以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服务,帮受害者家庭进行关系调处


为什么不离婚?


很多人奇怪,为什么遇到家暴,却一直不肯离开呢?原因真的太复杂了:为了孩子、为了面子、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

 

还有部分女人,则是对那个男人还有感情,甚至一直为他开脱:他只是压力太大、他只是不得志、因为我又气到他了……

 

受“家丑不可外扬”的社会传统影响,受害者大多选择隐忍。尤其考虑到给孩子的成长,更是一忍再忍。


什么样的行为算家暴?


一般女性对“家暴”一词认知不够清晰,以为只有暴力相向,打成重伤才算家庭暴力,一般小事能忍就忍了。实际上,家暴的种类很多,不只是肢体冲突,像言语暴力、精神暴力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



遇到家暴怎么办?


家暴中,以女性受害者居多,遇到家暴行为,市妇联建议受害者应该打破沉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勇敢的向家暴行为说“不”。


1、及时报警,留存证据。

2、寻求组织(妇联)或亲友的帮助。

3、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对施暴方做出限制。


但是,家暴受害者并不仅仅只有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子女等家庭成员


遭遇家暴,报警有用吗?


今年6月1日,一名中年妇女哭着来到颍上县南照派出所要求报警,民警见该女子面部、胳膊上均有大块青肿。经了解得知该女子丈夫经常因家庭琐事被丈夫打骂。前日,丈夫又将院门反锁再次对其殴打,该女子终于忍无可忍便报了警。当事人丈夫被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据民警介绍,遇到家暴报警案件,警方首先会询问当事人意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双方闹矛盾,则调解处理。如果没有感情基础,故意伤害对方,则劝其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构成轻伤或刑事案件,将依法处理。


家暴为什么取证困难?


根据民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受害方面临举证责任。但是,家暴举证很难。


首先,家暴具有隐蔽性。家庭暴力发生时,除了双方当事人和其子女之外,一般无外人在场。


其次,家暴证据容易流失,不易保存。随着伤口的愈合,证据随之流失。因此,受害者应及时拍照留存。此外,如果有视听资料,也可作为证据使用。


当然,最好选择报警。公安机关的接警和出警记录将作为重要的证据。


能否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院在认定家暴行为存在后,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最快会在24小时内做出相关裁定。


2014年,太和县王女士婚后不久丈夫经常家暴,连其母亲都在其夫威胁之下。王女士在律师的指导下,向县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结果前夫再次骚扰他时,被警方拘留。


2015年,临泉县刘女士因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其夫受到临泉县法院的法制教育后,痛改前非,保证以后再也不动手打骂刘女士。


2016年至今,界首市法院家事审判庭共发出6个人身保护令。其中一个受害者为男性。在人身保护令的保护下,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另外,小编要强调的是:人身保护令的适用对象不仅仅是家庭成员,还扩大到具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关系的共同生活的成员。


家暴行为可以“无法无天”吗?

遇到家暴行为,真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吗?”受害者还可以到家事法庭,请法官评评理。

根据《反家暴法》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加害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结婚证不是家暴许可证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

反家暴是国家、社会、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11月25日,也就是今天

国际反家暴日

让我们一起对家暴说

"NO!"


责任编辑:王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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