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美国阻挠,全球最高贸易法庭真要停摆了……

冯迪凡 第一财经网 今天

28.09.2018

本文字数:2355,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作者 | 第一财经 冯迪凡



毛里求斯籍世贸组织(WTO)上诉机构大法官斯旺森(Shree Baboo Chekitan Servansing)恐怕未曾想过,他会被以这样的方式推到风口浪尖上:由于美国蓄意阻拦他的连任认命,9月30日后他将无法留在继续在WTO工作了。


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获知,在当地时间9月26日的WTO争端解决例会上,有68个(其中包括28个欧盟成员国)WTO成员方再次向美国发起质疑,敦促其为目前的上诉机构候选人僵局问题“解锁”,然而美方再次对此表示拒绝。


第一财经记者从美方的发言文件中看到,“就如同我们在以前数次回忆中指出的那样,我们无法支持上述动议,原因在于,我们指出的诸多系统性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在批评美方的诸多成员中,俄罗斯的发言最为直率。俄罗斯代表表示,美国对此事的拒绝,使得各方无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来挑战美方在近日采取的单边贸易行动,而这看起来可不是个巧合。


需要指出的是,9月26日的此次例会是WTO各成员方最后一次能够挽回斯旺森离职问题的机会了。此后从10月1日开始,全球的最高贸易法庭——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上诉机构就仅剩3位大法官,而上诉机构也要接近停摆了。


“狼”真的来了


在8月底的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例会上,美国明确表态,不会批准斯旺森的连任申请,然而当时有些WTO成员还抱有一丝希望,认为如果在9月26日的例会上再拿出一份具体倡议的话,美方官员不会真的放任WTO上诉机构瘫痪。然而,此次他们铩羽而归:截至9月底,美国已经连续12个月阻挠WTO启动新法官任命的甄选程序。


按照WTO相关法律,WTO上诉机构常设七位法官,韩国籍法官金铉宗、欧洲籍法官范登博斯(Van den Bossche)以及拉米雷斯-赫尔南德斯的任期均在2017年结束,且后两人均为第二任期,无法连任。


目前由于美方在程序方面的阻挠,上诉机构一直无法开启法官“纳新”工作,这导致上诉机构正式法官仅剩4人,而斯旺森在今年9月30日离职后,上诉机构仅剩3人工作。WTO将面临上诉机构濒临瘫痪的局面:审理WTO上诉案件的最低标准是3名法官,而出于地域敏感性原因,上诉法官有时需要回避案件,如果目前所剩下的3人中只要有1个人提出规避,该上诉案件就无法审理了。


目前WTO剩下的三名大法官来自中国、美国和印度。其中,美国籍大法官格拉汉姆(Thomas Graham)和印度籍大法官巴提亚(Ujal Singh Bhatia)的任期均将在2019年12月到期,而中国籍大法官赵宏的任期将在2020年11月结束。


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此次洪都拉斯提出了一份提案,希望解决在任期结束后大法官依旧可以审理某些案件的问题,不过美方对这份提案表示了婉拒。


一位日内瓦官员表示,此次包括欧盟等在内的成员均表示了对目前僵局的担忧,并敦促各方展现灵活性。在会议上加拿大代表指出,对于美国阻挠斯旺森第二任期(4年)的决定很失望,并感谢了斯旺森为WTO的付出。


俄罗斯代表在会议则上指责美国蓄意采取行动破坏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使上诉机构瘫痪,是“企图以所有成员为代价来推行自己议程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才到9月而已, WTO接受的贸易争端磋商申请已达到30起。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WTO以往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WTO共受理了17起案件,2016年为16起,2015年和2014年分别为13起和14起。这意味着2018年截至8月底WTO收到的案件数量已经是以往的两倍左右。


WTO总干事阿泽维多近日指出,目前WTO收到的贸易争端案件数量创下了16年以来的新高,而且在过去6个月中,WTO监测到的新的贸易限制性措施数量几乎是之前同期时间的两倍。


WTO改革绝不能另起炉灶


此前,美方曾提出了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上诉机构不满的4项理由:

  • 第一,美方认为,上诉机构的法官在任期届满后不应继续参与到案件审理之中;

  • 其次,美方不希望WTO的判决具有先例价值,即WTO每个案件都应该独立于旧案件来进行判决;

  • 第三,美方指出WTO方面应当严格遵守90天发布报告原则,该原则存在于WTO条约之中,而在实际操作中上诉机构的大法官经常延时处理案件;

  • 第四,也是最为关键的,美方认为上诉机构法官“逾越”权利,将WTO法律阐释得超出了条约所预见的范围。


为了解决美方的这些忧虑,欧盟则在最新发布的一份针对WTO改革的概念文件中提出了解决办法,并指出不预判美国关注是否合理这一问题,但要抱着解决和完善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提出一个综合性方案建议。


首先,在美国提出的“90天期限”问题上,欧盟指出,可以将相关法条改为,“在任何情况下,有关程序都不应超过90天,除非案件成员方同意。”


其次,欧盟提出希望将目前上诉机构成员的定员7名增加到9名,并指出这在提高上诉机构效率之外,还可以改善上诉机构的地域平衡问题。


第三,考虑到目前上诉机构的大法官为兼职工作,可以规定上诉机构的成员为全职工作。这也将提高上诉机构的效率。不过也要在薪酬、养老金等方面进行改变,同时为上诉机构成员设置一届但是更长任期(6~8年)。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欧盟此举也仅仅是在表面尊重上美方意图,实际上是为了延续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生命。


在9月25日,美国、欧盟和日本三方的经济主管官员在联大期间进行了会晤,在会晤之后他们还发表了联合声明,在联合声明中三方就强制性的技术转让、补贴和WTO改革等问题重申了他们共同贸易的立场。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9月27日的例行发布会上则表示, WTO并不完美,特别是当前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盛行,WTO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挑战。为此,我们支持对WTO进行必要的改革,推动多边贸易体制与时俱进,更好地回应时代的发展。


中方认为,WTO改革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 一是不能改变WTO的基本原则,也就是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关税约束、透明度、特殊与差别待遇等等,以及贸易自由化的总体方向,不能另起炉灶,推倒重来;

  • 二是应该以发展为核心,照顾发展中成员的合理诉求;

  • 三是应该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循序渐进,优先解决危及世贸组织生存的问题。


高峰表示,大家的事情需要大家一块儿商量着办,我们不赞成个别成员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