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微靖江】万万没想到!靖江一七旬老汉容留他人卖淫 原因竟是不想增加儿子负担

2016-08-10 3A网络旗下 微靖江


投票之后可查看结果


随着打击“黄娼赌毒恶”专项行动的展开,日前,靖江民警成功捣毁市人民公园附近的一处卖淫窝点。近日,靖江民警又于西来镇某旅馆内抓获了一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
可就在调查之后,警方更是发现了一名“幕后黑手”。

案件详情

今年72岁的老汉王某是靖江本地人,子女都在城里生活工作,农村老家就王某和老伴两个人一起过日子。为了赚点生活费,王某开了一家家庭旅社,然而因为房间环境较差的原因,前来开房的住客是日益减少。
网络配图
就在十几日前,一约30岁左右的女子前来找到了王某,声称今后会经常和朋友一起来开房,要求王某将空调提前打开。王某见有生意上门,便是满口答应。 7月24日,正如约定所说,该女子果然带着一名60多岁的男人前来开房,可王某根据多年的经验意识到这名女子从事的是卖淫工作。但考虑到为了赚点房费,王某依旧为两人开了房间,却不曾料到,民警在清查中当场将这两名卖淫嫖娼的违法嫌疑人抓获。
网络配图
王某称子女平时都不回老家,而且儿子刚刚在城里买了新房,有几十万的贷款,为了赚点生活费,也就没有拒绝女子要开房的要求。最后,因为考虑到王某年事已高,民警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处理了此案件。 此外,民警也联系了王某的子女,并将王某的情况告诉了他们。民警指出,王某违法有很重要的一点原因是子女对王某的关心不够。王某的子女得知后,都承诺常回家看看,给王某一些生活费,不让他再做错事。
网络配图
在农村,留守老人的情况十分常见,子女很多时候为了工作往往会忽视了自己的父母,不妨抽空常回家看望老人,给老人一点关爱。 同时,对于市民来说,如何抵制非法的金钱诱惑很重要,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就抱着侥幸心理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可别到时候再后悔。
小科普

《社会治安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社会治安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每天料不够?看得不过瘾?

中午还可阅读“大靖江"哦!


微信号:dajj0523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


猜您喜欢

不要因蝇头小利就去做违法的事,同意的请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