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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靖江】买房前是爹,买房后是孙子?靖江某小区业主开车回家被物业拦在门外.....

2017-10-16 3A网络旗下 微靖江




“喂!老婆,我10分钟后到家,菜可以端上桌啦!”

一天辛苦做完工作

终于可以回家好好休息

一路过关斩将,抵达小区

但是!物业一条禁令将你堵在门口!

没买停车位不给进小区


艾玛,那还买车干什么呢?

有木有想过小车车的感受?!

有道是

“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这话一点不假

买了车都不能放在小区里




最近靖江某小区业主纷纷在微靖江APP发帖

这些帖子涉及的就是物业和业主的矛盾

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起随小微看看吧


原来,在靖江某小区,物业做了一个强制性的规定:“没有买停车位的车就不给进小区”,业主们纷纷不乐意了,且不论自己有车回不了家,亲戚好不容易开车来一趟,都不知道去哪儿停车,这不是坑人吗?


眯着眼睛 :从哪拦你的你就哪里熄火下车回家

  

营养快线  :那就停在大门口。

  

意赢大师 :物权法规定,小区内所有地面和绿化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可委托物业管理。就这种情况看,物业把本来属于你的东西又卖给你了,去法院。

  

水生 :我是业主,你是物业,让他搞清楚谁是主人。

  

无雨的夜 :还有这种事。


胡小小 :关键估计也没车位卖了


骑着蜗牛去旅行 :你可以租车位,或者停外面。


wx_劲松_cm1h9 :现在都是人车分离的,没买地下车位,可以租人防部分的车位的


似诚相待 :还是乡下地方好、有点小钱就想到城里去、你的钱还不够强大、就不叫忍忍忍忍吧!

  

mdtamtjmtjaj :蛮搞不清楼主的,人家买了车位,你没买车位,你进去停人家的车位?买车位的要不要维权?

  

候侯分不清 :这小区管理有问题,从理上讲,你进去停别人的车位肯定不对,但物业对车位只卖不租更不对,业主有自行选择买和租的权利。



不仅这一个网友有这样的困惑

别的业主也纷纷发帖表达不满



四月天000 买房前是爹,买房后是孙子。


mdtamtjmtjaj :有车位的被占了要不要去政府投诉?


毛小毛jimmy :好复杂  还是我们没钱买房的到乡下住好 什么都不要担心 。


wx_我心永_D3DoZ :政府投诉吧!首先那里的车位不能买卖,就是租,也不能超过三年。其次物业无权这样做,没有任何法律条纹允许。第三,物业就算出租车位,车位位置是公摊面积吗,如果是,收入也不是都给物业。第四,物业此规定得到政府部门同意了吗(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前提下)。太多了,反正就是一句话,物业无权私自将车位出租,更加不能依此借口不让业主车子进出。或者广大业主集体去投诉,去法院起诉。


wx_Angel_BnB2M :不让进有点过了。


当然了,事情不能只看一个方面

也有人怼业主太没素质

直接破坏地锁

实在让人无语

格林1010 :有钱人还真是会说现成的话,没买车位的业主难道就没资格住房子吗,装在地上的许多地锁确实是被破坏了,但是如果不是物业把所有地锁都开过来的话,会有人去破坏好好的地锁吗,走进小区,放眼望过去卖出去的车位,没卖出去的车位,百分之八十五全都是抬着的,再说地锁被破坏难道都是没买车位的业主破坏的吗,现在小区里有多少住户在装潢,每天进出小区的装潢车辆比业主还要多,难道他们一定会规规矩矩的停车?有钱人能买的起车位,但是也请你们体谅一下没买车位的业主,这些业主也是自己花了钱买房子的,他们的房子不是偷来的抢来的,他们也应该有自己合法的权益。


wx_leopar_l8a8W :房子与车位就不应该分开,一套房子就必须含一个车位。另要车位另算钱。


210999:要车位找物业搞去啊,把别人买了车位的地锁破坏了,好像非常十分的不道德吧。


冷面杀手:何为有钱人,当初地上车位5000,你不愿意买。地下车位3万5,你不愿意买,现在的价钱,你更不愿意买。花5千元买了一个车位,就叫有钱人么。现在还可以租车位,你又不愿意花钱租车位。小区外面也可以停车。总结下来,不愿意花钱在车位上,还想停车,人懒,又不愿意停外面。


业主和物业本是相互依存

互帮互助的关系

然而几次三番闹得这么不容水火

说到底对谁都不好

业主和物业的矛盾集中在

物业究竟有没有权利下禁止令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我们需要清楚小区车位的究竟属于谁 



小区里车位并非都属于全体业主,有些车位开发商、物业是有权利对外出售的,目前小区车位(车库)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同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确需改变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讨论决定。

敞开式地上车位

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通过在小区土地上划线确定的车位,开发商(物业)无权出售,这些车位都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使用。


建筑面积已经分摊到公摊面积中的地下车库(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开发商就无权出售,应该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严格地说是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给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并且维修基金只能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不能作他用。

建筑面积未分摊到公摊面积中的地下车库(车位)

如果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取得了产权证,开发商就能出售车位,前提是只能出售给本小区的业主,但如果跟业主没有事先确定,就不一定属于开发商了。

改造车位

还有一类车位是在小区规划时就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私自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车位由于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内,因此无法取得产权证,除非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产权证,才能够合法出售,否则仍然属于业主共有。

人防工程车位(车库)

人防工程车位有的是和普通车位在同一楼层,二者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别,唯一可以区分的是,人防工程车位区域中有厚厚的大铁门,在遇到灾害或者战事时用于提供避难场所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具体讲就是,开发商投资建设了人防工程车位,所以应当享有所有权、收益等所有权的相应全能。而国家也没有法律法规禁止开发商以转让或出租的方式处理人防工程车位的使用权,因此,开发商有权对人防车位使用权做出转让或出租的处理。不过如果开发商将人防工程造价纳入到公摊物业中,由全体业主买单,那么车位就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三面有护围的地上车位(车库)

如果开发商在规划时明确了这类车库(位)有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经过房管局审批核发了产权证,那么开发商就可以正常出售。



这么看来,车位有无产权、是否纳入公摊面积都会影响到其所属权,那么该如何辨别车位的产权情况呢?


国家规定,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持委托证明到当地国土规划局、建设测量部门查阅、复印本小区原始备案相关档案材料,并且可以以此为依据向开发商(物业)追回小区停车场所有权。具体可以查阅以下资料确认车位产权: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可以查看小区建设报备中,是否明确了属于开发商的“专有车位”,如果没有的话,车位就属于小区公共配套建设项目归全体业主所有。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查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是否明确停车位是属于开发商单独出资,为其专有部分,如果没有明确,那么可以认定的是,小区停车场用地与主体房屋是一个整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小区规划红线内土地将随着地上建筑的出售而自然转移给了业主,这种情况下,车位就该归全体业主。


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每个小区项目完工后,都要进行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等质量检测工作,如果地下车库、半地下室、房屋架空层、设备用房、公众通道等没有计入建筑容积率,其建设成本已经分摊到购房价款中,停车场应属于全体业主。


以上是小微在网上综合整理的情况

我们也需要考虑各地的情况

目前国家对于车位的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

在买房的时候最好问清

小区车位的出资方、建设方、产权

以及使用问题,并写入到合同中

另外,各地对于车位有着不同的规定

购房人要事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

判断是否有必要出钱买车位或者租车位

免得多花冤枉钱



“有产权的车位,可以由产权人决定车位的出让方式。但是作为小区的业主,物业公司制止业主开车进入小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小区的停车位已满,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绿化带等非正规停车区,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将车辆开出小区。”


业主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只是为业主服务的“管家”,业主即便没购买或租车位,进小区暂时停车也是合理的。议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暴力僵持,只会两败俱伤。

靖江的你在哪一个小区?

你遇到过停车难的问题吗?

欢迎留言评论


来源:界面新闻,房天下   问律 网易新闻;编辑:微靖江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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