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上海推出新举措
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既是打造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也是科研机构改革的先行探索。近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各类研发机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为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到2025年,以服务国家战略、满足上海需求、集聚领军人才为核心使命,重点培育2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引导社会力量建设200家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引育一批战略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构建与科技创新规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机构运行、人才队伍建设、科研管理和成果转化新机制,力争在若干重要领域成为世界领跑者,打造创新策源新高地。
引导社会力量 大力兴办新型研发机构
《意见》共三部分15条,第一部分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提出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9条政策举措。第三部分明确了统筹协调、部门职责和区域配套等组织保障机制。
上海在全国较早布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先期主要围绕一些重大项目组建。2019年科改“25条”出台后,围绕培育国家实验室、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集聚科技领军人才等科技创新重大任务需求,推动建设了一批战略性、前瞻性的新型研发机构。
此次《意见》出台,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定位,即新型研发机构应以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为核心业务,可以是实施“三不机制”(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核定事业编制、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应聚焦国家和我市战略目标,加快打造世界级创新单元,为国内外顶尖人才提供国际一流的创新平台,培育多样性、协同性的创新生态,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意见》指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面向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重点产业,面向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新赛道和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领域的基础前沿和共性技术需求,大力兴办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激励约束作用
市科委负责人介绍,上海近年来围绕国家和地方科技创新战略和任务需求,推动建设了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在这类新生事物发展过程中,部分问题是通过“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予以突破的,尚未制度化和常态化,所以有必要通过制定《意见》,为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如在研究机构较为关心的经费管理上,《意见》提出,对承担国家和我市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拟实行以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预算管理机制的,由该机构主管部门会同本级科技、财政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对机构根据任务目标提出的预算需求,经该机构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评估同意后,以合同形式给予资金支持。经费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清单所列禁止情形外,机构按照合同约定自主安排经费使用,对经费使用管理负主体责任。
同时,对承担战略性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建立以创新绩效为核心的中长期综合评价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机构存续调整、经费支持和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实现机构能建能关、人员能上能下、资金能增能减。
后续,市、区相关部门将制定配套细则,推进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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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杨珍莹
编辑:朱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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