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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等部门发出《致浦东新区高温岗位企业的公开信》

浦东发布 2023-09-26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高强度、持续性的炎热高温,对一线工作者带来了挑战。近日,区总工会、区商务委、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交委、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浦东邮政管理局等8个部门共同发出《致浦东新区高温岗位企业的公开信》,以工作提醒的方式,要求全区各用人单位为露天作业岗位和高温作业岗位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关爱和保护。


信中表示,完善机制,强化责任。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露天作业岗位及高温作业岗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改善环境,劳防到位。用人单位在高温工作场所或高温天气户外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配备防暑降温饮料和急救物品、药品,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新开工工地要严格落实《上海市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现场居住环境提升标准》(沪建质安〔2023〕93号),切实提升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合理派工,严防中暑。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91号)要求,本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日预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要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坚持“做两头,歇中间”,尽量避开气温较高时段,选择早晚温度相对较低时段,降低劳动强度,严防职工发生中暑事故。


普及引导,主动应对。强化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基础防护知识技能,严格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依法保障,足额支付。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应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用人单位不得以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可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保障网约配送、出行、运输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主动关怀,重点关爱。用人单位应提前对高温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依照有关规定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应调离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并通过建设和改善“工间休息室”等服务阵地建设,增强职工健康素养。有职工宿舍和职工食堂的单位,要改善职工宿舍防暑降温设施,增加职工食堂菜品的蔬菜和优质蛋白质供应量。


工会行动,做实服务。企业工会应结合高温特点和本单位岗位特性开展“夏送清凉”、“安康杯”竞赛、“健康促进进企业”等活动,提升劳动者防护能力,配合用人单位,协调解决高温一线劳动者现实困难。浦东工会已建有超200家的户外职工驿站,可联动党群服务站点,为环卫职工、出租车驾驶员、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避暑休息提供便利,解决“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现实问题。


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关心关爱和劳动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街镇和相关单位要切实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工作要求;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


特殊季节,特殊关爱。让我们一起关心关爱在高温工作场所或高温天气户外工作场所劳动者,做实做细防暑降温措施,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贡献力量!


文字:黄静

编辑:朱轶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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