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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 | 伊力扎提:以“服务+科技”探索信托资管转型道路

伊力扎提 当代金融家 2022-05-10



“资管新规”出台标志着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时代的到来。信托基于提升主动的资产管理能力,探索新时代下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强化“服务+”发展理念,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全面提升“资产—产品—资金”在信托业务链条各环节的质效将是促进信托业务模式升级的关键。


作者 |    伊力扎提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来源 | 《当代金融家》杂志2019年第9期,原题为《以“服务+科技”探索信托资管转型道路》



服务于实体经济需求既是金融业务的本源,也是金融体系健康发展的目标与方向。40年来,中国信托业始终探索并承担着解决金融体系供需矛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责任。新时代下的新发展阶段,信托业创新转型探索将进一步涵盖“服务实体经济、业务链演进、数字化转型”等深层次主题。


服务实体经济,回归信托本源


当前,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以及消费需求的持续扩大,是推动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增长阶段的重要引擎。同时,居民财富增加带来的综合财富管理服务需求也愈加旺盛。对信托而言,如何高效配置资源,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既是转型的目标,也是发展的机遇。


发挥制度优势,支持产业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重点推进“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激发中小企业活力。信托公司可以利用灵活的制度安排、多元的金融工具与长期积累的跨市场投融资经验,采用投贷联动、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支持产业优化。


把握市场趋势,助力消费升级。随着我国居民财富的增长,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消费金融市场随之快速发展。2018年,消费支出对GDP的贡献率同比上升17.4个百分点,2018年我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9%(国家统计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客户群体小而分散是消费金融市场的重要特点,如何有效结合不同资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服务于不同客群的消费信贷需求,是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加强主动管理,服务资本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满足各类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的主战场。一方面,刘鹤副总理再次强调要使资本市场真正成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科创板落地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大进展。另一方面,通过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能够化解中小企业融资痛点。此外,信托公司需努力提升投研能力和产品配置能力,贡献更多优秀的权益类产品。


回归信托本源,践行财富管理。2018年,中国高净值人士达到197万(贝恩公司《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个人定义为高净值人士),持有61万亿元可投资资产。高净值人群更加注重财富的保值增值、风险隔离、代际传承和慈善运作等。利用信托制度优势与禀赋,提供定制化的财富管理方案,弥补当前财富管理服务专业化与体系化的不足,更好地满足高净值人士的需求。


信托业务链演进


信托行业伴随中国经济增长,形成初步展业模式:一端充分对接实体经济各行业,挖掘各类资产,另一端为高净值人士提供相对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通过设计信托计划动态对接资金与资产。


行业格局演变,信托需明确发展定位。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标志着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时代的到来。未来,资产管理的核心竞争力是资产端的主动管理能力。行业竞争格局演变下,信托急需加强对实体企业金融需求的理解,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投融资需求为核心,发力资产端主动管理,提升产品设计,将自身打造成为业务内涵丰富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基于资管业务本质,探索信托业务链演进。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人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在资产端,从服务于高风险收益特征资产向服务于实体经济不同层次需求转变。各风险收益层次均包含大量优质资产,信托公司应针对不同产业特点配置专业化团队,提高优质资产获取能力。在产品端,从事务管理类与融资类业务向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灵活设计交易结构与资产组合的方向转变。产品端是打通资金与资产的关键,承担着匹配两端需求的作用。信托公司可以债权为基础,逐步拓展到股权、股债结合、资产证券化等领域;以证券受托管理服务为基础,逐步拓展到FOF投资(Fund of Funds,基金中的基金)等领域。在资金端,从寻求高风险偏好资金向匹配投资期限、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需求相当的不同层次资金转变,将产品端的投资组合与委托人的资产配置需求进行动态匹配。


强化“服务+”理念,实现信托价值创造


广阔的展业空间与优化的业务链条下,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需求,信托业要通过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以实现价值创造。



强化“服务+”理念的核心是用好制度禀赋,做足综合金融。《信托法》赋予信托财产独立和破产隔离的制度优势;同时,信托业发展成横跨货币、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的综合性金融机构。基于以上优势,信托转型应发力综合金融,为企业、金融机构与高净值个人等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综合的金融服务。


其一,服务实体经济层面,以客户为中心,集成股、债、基金、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工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其二,服务委托人层面,根据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提供定制化、涵盖不同风险收益层次的保值增值、税收筹划、慈善运作和永续传承等一揽子财富管理解决方案。其三,服务资本市场及金融体系层面,加强产品设计,服务资产配置需求;优化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存量资产;升级服务类证券信托业务,为各类资管机构提供交易、清算、估值等体系化的运营管理服务。


实现价值创造的根基是服务实体经济,维护金融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信托实现价值创造的根本出发点是服务实体经济。通过培育产业认知和服务能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通过开展消费金融与普惠金融业务,服务消费升级、中小微企业、三农领域等,增加各类群体的金融供给。同时,信托要进一步履行受托责任,践行受托文化,一方面维护金融生态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致力于推动“金融好社会”,与实体经济共荣共生。


挖掘金融科技,探索信托数字化转型


根据毕马威预测,到2020年互联网资产管理规模将超过6.6万亿元。科技与资产管理的结合也将重塑未来信托展业生态。借力金融科技提升服务质效,已经成为信托业转型的主线之一。


信托公司的数字化转型,将以打造开放金融平台为愿景,强调科技赋能、产品功能与客户体验,即融合业务场景,以客户驱动思维,运用移动互联与人工智能等科技,发挥信托公司的制度、资金、产业和组织优势,构建以“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数据服务”为核心、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数字化开放式展业平台。


在信托公司的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还有以下关键点:

首先,生态场景是主要战场。需要针对信托展业领域的特定生态场景或外部平台场景,将信托产品与服务无缝嵌入一体化流程。


其次,移动互联是服务要素。移动互联作为联接实体与物联网的关键节点,其与信托服务的结合将助力信托公司提供更好的全时服务与客户体验。


再次,客户驱动是思维本源。只有切实从“产品驱动”转向“客户驱动”,才能真正推动端到端的数字化流程再造。


最后,人工智能是发展基础。从前台的营销、服务,到中台的产品、风控,再到后台的决策、运营,将全部依托于科学的、可度量的数据分析与应用。


未来,信托业仍需持续深入探索“服务谁,用什么服务,怎么服务”的行业终极课题,寻求相适应的创新转型之路。在继续聚焦资产管理业务主线的同时,强化“服务+”发展理念,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推动自身数字化转型,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

蔡鄂生:我国信托监管的 “守正创新”之路

文/蔡鄂生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我国自改革开放初期引进信托制度,发展至今已有40年时间。40年来,信托业在丰富金融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助力改革开放、探索金融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信托赖以扎根的社会基础和法制建设方面,我国与英美等信托普及国家有着较大差别,使得信托的发展之路与本源之路总是难以重合,信托监管也不易寻得国际上适宜且成熟的监管模式作为学习借鉴的对象。


不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蔡鄂生,2005〜2013年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分管信托;曾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司长、银行司司长、行长助理以及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中国信托业黄金十年发展研究》指出,2008〜2017年是我国信托业发展的黄金十年,信托资产规模从2007年的6000亿元增长到2018年底的22.7万亿元,增长了近40倍。蔡鄂生担任银监会副主席期间的工作,可以说奠定了信托业快速增长的基础,包括明确信托发展理念、夯实信托制度基础、规范信托业务经营等,尤其是推动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堪称开创了信托监管的新时代。


近日,本刊邀请蔡鄂生与《中国信托业黄金十年发展研究》的作者——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博士,就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9年第五次全行业清理整顿以来的信托监管变迁,进行深度对话。

昨天 · 演变


2

夏 斌:非银行金融监管:一个经40年未解的难题

文/ 夏斌   国务院参事、当代经济学基金会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中国人民银行原非银司司长


面对大量复杂的遗留问题,当前的整治工作相当复杂繁难,特别是还要同时面对当前的经济下行和守住底线的双重压力。但是,这个苦果又是必须吞下的,并已被40年来反反复复的信托业发展历史所警示。

3

江 平 :我国《信托法》为什么没有“衡平”依托

文/ 江 平  中国著名法学家,中国《信托法》起草小组组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


虽然中国《信托法》失去了衡平法依托,并形成了信托制度的私法部分与公法部分分开制定的格局,但其颁布和实施是建立和发展我国信托制度的基石,为信托在我国的运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极大促进了信托的应用。

4

周小明 :中国信托业的定位:制度、功能与经营

文/周小明  法学博士,《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席主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


信托公司无论怎样选择和调整经营定位,均是经营个体的具有自主性的市场行为。而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结果,因经营定位产生的问题,不能混同于制度定位和功能定位,更不能因此怀疑和否定制度定位与功能定位。

5

邓智毅:信托业务与其他资管主体的交叉发展及比较

文/邓智毅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原中国银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


规范资管业务发展,应坚持疏堵结合,正本清源。信托公司作为资管行业的开创者,要逐步回归信托本源,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强化比较优势。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协调,消除套利空间,促进公平竞争,实现资管行业良性发展。



今天 · 道路

6

唐 炜:回归受托人定位,开启信托业发展新篇章

文/唐 炜  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托部副主任


信托公司唯有坚守受托人定位,主动纠偏,才能有效发挥信托制度灵活性和创新基因,为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打破行业“发展-整顿”的恶性循环,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7

刘宏宇:坚持用市场化机制为信托行业保驾护航

文/ 刘宏宇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经过近5年探索,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积累了运用市场化方式预防、化解和处置行业风险的经验,同时发现信托业保障机制面临一些亟待完善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顶层制度设计有待完善的问题,也有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的问题。下一步,保障基金公司将在预防、化解和处置行业风险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明天 · 发展

8

牛成立:信托公司本源业务的发展动力

文/牛成立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目前,我国公司信托业务开展已经发展成为立足信托主业、以固有和其他中间业务为补充,聚焦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和受托服务的业务格局。结合信托法律关系、业务现状和政策导向,包括资产证券化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尤其是家族信托业务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等将是未来发展的重点。9

姚江涛:信托业如何“承信受托”谋转型

文/ 姚江涛  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信托业深化转型不仅是为了优化行业生存现状,更是为了抓住下一波时代发展机遇。将信托科技作为促进深化发展的新型生产力要素,将数字技术及其方法应用赋能于信托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有助信托公司进一步发挥受托人优势,提升自身尽职履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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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 强:信托公司“混改”样本的发展新理念

文/ 傅 强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国投泰康信托自混改成功以来仅走过5个发展年头,要探索完善的领域远远不止于此。我始终坚信,信托业面临重大发展挑战时能够屡次浴火重生的根源,不仅在于信托制度的先进性、信托公司经营的多样性,还在于信托人对信托事业的顽强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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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扎提  :以“服务+科技”探索信托资管转型道路

文/伊力扎提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资管新规”出台标志着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时代的到来。信托基于提升主动的资产管理能力,探索新时代下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强化“服务+”发展理念,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全面提升“资产—产品—资金”在信托业务链条各环节的质效将是促进信托业务模式升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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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众:借力境外上市促进信托公司高质量发展

文/万 众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山东国信H股上市后,成为同时受境内、境外不同监管机构监管的公众公司,在双重监管体系下,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统筹兼顾,更加规范透明。山东国信将充分把握上市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全力打造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及财富管理服务供应商



行业 ·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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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 路:从发展曲线看信托业“回归本源”的20年

作者单位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随着信托业务的不断发展与创新,对信托本源的要求已经超出信托的受托管理范畴,不断细化明晰。信托本源业务不断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信托业难以形成自己的专属业务领域,随着外部环境发生变化,需要不断寻找归属信托的新的业务边界。14

陈 进、李永辉 、谷晓明:2009〜2018,“数说”信托业十年蝶变

作者单位全部为百瑞信托研发中心


2007年制度调整之后,“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信托公司”,并重新申领新牌照。在2008年获批展业的54家信托公司基础上,2009〜2013年又有14家信托公司获准重新登记注册,信托公司数量达到68家。发展至今,我国信托公司数量截至2018年末仍为68家。


从搜集到的年报数据看,2009年54家公司全部披露了公司年报,2010年披露年报的公司数量为55家,2011年增长到64家,2012年为66家,2013年为68家。根据这些年报数据,对10年来信托业在回归业务本源、信托业务规模、自营业务增长及从业人员变化等方面的演变趋势和特点进行分析。


我们希望,通过数据分析,能够初窥我国信托业的嬗变历程,并为更多专业人士对信托业发展进行的深层次研究提供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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