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 | 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首场新闻发布会(上)
1月26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毅作主发布,通报我省2021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总结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有关情况;同时,还发布了2020年12月全省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厅环保总监刘华太就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暗访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和近期执法典型案例作通报。
来自中央、省、市共23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厅15个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陈秋绿主持会议。以下是发布会全文实录前半部分。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生态环境厅2021年的首场新闻发布会,我是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陈秋绿,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主要是通报我省2021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总结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有关情况;发布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暗访发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和近期执法典型案例;公布2020年12月全省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省环委会办公室牵头把总作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尤其是水环境质量,从“十三五”初期全国排名第19位跃居全国前8位,水质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列。今天,发布会将重点通报我省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以及2020年12月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下面,我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毅先生,环保总监刘华太先生,综合处处长秦海鑫先生,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康宇先生。另外,列席新闻发布会的还有生态环境厅15个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中央驻川和省、市级新闻媒体共23家。
首先,有请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雷毅先生通报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以及2021年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安排。
雷毅: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生态环境厅党组,对大家长期以来给予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简要向大家通报一下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生态环境部的有力指导下,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面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考核9项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要进展。在中央对各省(区、市)2019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我省获评“优秀”等次。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全省未达标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每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6.2%,优良天数率90.8%、较2015年上升5.6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平均仅0.6天、较2015年减少6.2天,达标城市已达到14个、较2015年增加了9个。特别是9月全国168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四川有9个市进入前20,10月有10个市进入前20。
——水环境质量创“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2020年全省87个国考断面优良率98.9%、较“十三五”初期上升26.4个百分点,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消劣”目标基础上,进一步实现V类水质断面全面清零,10个出川断面水质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岷江流域首次实现全面达标。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从“十三五”初期在全国31个省(市、区)排名第19位跃居全国第8位。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全省178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完成耕地安全利用约341.42万亩、严格管控耕地约18.13万亩,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有关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上个月已经作了详细解读,这次发布会重点介绍一下全省流域治理工作。
一是狠抓成都锦江达标攻坚。锦江是流经成都市这座千万人口超大城市的河流,锦江的两大支流府河、南河及其支流长期污染严重。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深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既肯定了成都锦江水污染治理取得的初步成效,也对锦江水质尽快达标提出了殷切希望。近年来,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锦江水污染治理的指示精神,聚焦突出问题有力攻坚,锦江水质逐年改善。2020年初,为攻克岷江流域最后一个“不达标”国控断面,成都市实施了黄龙溪断面达标攻坚行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省人大副主任刘作明亲自谋划推动攻坚工作,成都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现场督办落实攻坚任务,经过一年努力,黄龙溪断面由2019年同期IV类改善到Ⅲ类水质,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0.4%、13.7%、25.8%,20年来府南河黄龙溪断面首次达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这是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黄龙溪断面水质达标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
二是持续巩固沱江治理成效。沱江曾经是我省污染最重的主要河流,近年来通过加强治理,水质持续向好。2020年,省委邓小刚副书记、省政府杨洪波副省长两位沱江省级河长召开沱江治理第五次专题会议,亲自部署谋划沱江治理工作,确定了推进问题整改、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等7大任务,目前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创新提出了枯水期重点小流域精准管控,通过紧盯枯水期关键时段为全年水质改善奠定基础,威远河、球溪河、濑溪河等小流域成功实现达标。沱江流域16个国考断面“优Ⅲ好水”比例达到93.8%,较“十三五”初增加81.3个百分点,创“十三五”最佳水平。
三是推进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切实保障长江川渝段水生态环境安全,我省与重庆市多次联合巡河督导,签订深化川渝两地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协议,在铜钵河启动联防联治试点,铜钵河水质由2019年同期的V类改善为IV类。持续推动琼江治理攻坚,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基流保障、水生态修复等方面持续用力,2020年琼江新设省级河长一名,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跑马滩、光辉两个国考断面稳定达标,白安河、姚市河、鸳大河等主要支流持续改善。
四是积极推动黄河赤水河保护。按照省委工作安排牵头编制四川省黄河流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围绕“水源涵养”谋划重点项目,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增强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在赤水河流域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试点,完善流域生态补偿管理机制,有效补齐赤水河流域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赤水河流域三省协同立法。目前黄河、赤水河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
各位记者朋友,虽然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方环境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尚不匹配,存在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水环境综合治理进度不均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仍有反弹,环境风险隐患仍较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等情况,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要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必须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
下面,我接着通报一下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新年伊始,省委彭清华书记主持召开了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系统谋划了今年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将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好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的“加减法”,进一步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重点做到“五个坚持”。
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及时跟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安排部署,确保在四川落地生根。积极构建大环保格局,推动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和4个专项工作委员会会议,统筹研究部署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重大问题、重要工作。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全覆盖,建立常态化明查暗访机制,实行市县两级生态环境质量每月排名、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每月通报,推动长江、黄河所有生态环境问题彻底整改、限时归零。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结果运用,约谈绩效考核排名靠后市(州)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疫情后经济“绿色复苏”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倒逼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编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绿色全面转型,加快“三线一单”优化完善和落地应用,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讲好长江、黄河四川故事。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编制实施四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一系列规划,争取纳入国家规划,推动实施一大批重点项目。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顺应污染防治攻坚由“坚决打好”向“深入打好”的根本性转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对标先进地区,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制定全省新一轮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实施重点行业VOCs、夏季臭氧、冬季颗粒物综合治理“三大攻坚行动”。巩固水环境质量,加强岷江、沱江等重点流域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重点推动铜钵河、濑溪河、琼江流域综合治理,集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确保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进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加强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补齐个别地区医疗废物处置短板。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系统治理。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科学编制省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坚决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协同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大力实施重点生态工程,统筹实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和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优化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推动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制定实施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修订出台省级生态市县指标,启动省级生态市县创建。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聚焦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35年和2050年总体目标,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完善生态环境投融资机制,出台生态环境领域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大专项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力度,推动发行绿色债券。提升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持续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实战演练,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推动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法规制修订,加快推进川渝嘉陵江流域保护等协同立法,加大赤水河流域保护等立法调研,制定出台含油污泥资源化利用、泡菜行业水污染排放等技术标准。
主持人:
接下来,继续请雷毅先生发布2020年12月全省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雷毅:
为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充分发挥环境质量排名的倒逼作用,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厅决定,从2021年1月起,每月向社会公开发布上个月度全省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依据《四川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四川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方案(试行)》,按照国家规范,分别计算全省21个市(州)(以下简称:市级城市)和183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城市)水质综合指数、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其变化率。参照国家排名方案,地表水方面,全省21个市(州)全部参与市级城市排名,183个县(市、区)全部参与县级城市排名;大气方面,2015年未达标的15个市参与市级城市排名,2019年71个未达标的县(市、区)参与县级城市排名,得出各市级城市和县级城市环境质量状况排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一)市级城市排名情况
2020年12月,21个市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5名的为甘孜州、广元市、绵阳市、阿坝州、雅安市,排名倒数1至5位的依次为内江市、自贡市、资阳市、达州市、成都市(见附件1)。
(二)县级城市排名情况
2020年12月,183个县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10名的依次是雅江县、乐山市金口河区、石渠县、泸定县、阆中市、江油市、理县、合江县、甘孜县、广元市朝天区;排名倒数1至10位的依次为岳池县、成都市青羊区、自贡市贡井区、自贡市沿滩区、南充市顺庆区、西充县、大竹县、井研县、蓬溪县、丹棱县(见附件2)。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一)市级城市排名情况
2020年12月,15个重点城市(2015年未达标城市,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3名的为雅安市、遂宁市、广安市,排名倒数1至3位的依次为达州市、成都市、德阳市(见附件3);改善幅度前3名的为雅安市、德阳市、眉山市,改善幅度倒数1至3位的依次为南充市、资阳市、内江市(见附件4)。
6个非重点城市(2015年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序依次为甘孜州、阿坝州、巴中市、广元市、凉山州、攀枝花市。
(二)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71个县级城市排名情况
2020年12月,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71个县级城市综合指数排名前10名的为犍为县、屏山县、雅安市雨城区、苍溪县、三台县、江安县、营山县、富顺县、洪雅县、长宁县;倒数1至10位的依次为成都市新都区、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温江区、达州市达川区、达州市通川区、成都市郫都区、崇州市、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金牛区、宜宾市翠屏区(见附件5)。
改善幅度前10名的为屏山县、洪雅县、雅安市雨城区、隆昌市、眉山市彭山区、江油市、长宁县、井研县、成都市武侯区、自贡市大安区;改善幅度倒数1至10位的依次为泸州市纳溪区、岳池县、成都市金牛区、华蓥市、南充市顺庆区、南充市嘉陵区、马边彝族自治县、东兴区、营山县和泸州市江阳区(并列)(见附件6)。
向上滑动阅览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